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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民

[转帖]王石借“纠错”暗渡陈仓...时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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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此贴还在继续?</p>
<p> </p>
<p>快成为本年度乐助最热贴了。[s:5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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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汉:你没看懂老百姓的道德倾向。事实是,范老师的被解雇,老百姓是同情的;王石的道歉,老百姓是不接受的。老者不是一回事,不能相提并论。这一点,从媒体暴光范老师,却回避王石,就可以看出来了。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只要你假想一下,你在房地产商建造、相关领导合作、老百姓默认的劣质教室里,遇到地震,你会怎么办?范老师说自己最关心的是女儿,然后是父母。这与老西说的,何其相似!只是说出实话而已。那些指责范老师渎职的人,怎么不指责更为严重的失职?那些关系更为重大的渎职,你们可以“宽容”。现在一位老师的实话,你们却无法宽容!颠倒!何况,按老西他们的逻辑,我提问,哪条法律上说,教师要等所有学生撤离,才可以撤离的呢?<br /><br />转贴时先生的文章:<br /><br />时先生:第一、老百姓对你的言谈举止会跟你的行动形成一个对比。这一次潘某没有来,他来了我就问问他,他之前说他的钱花不完,你花不完为什么开始只捐给灾区200万呢,为什么不都拿出来呢?第二、开发商一开始捐钱都比较少,后来都补捐了,很多企业都是补捐。老百姓不认为你是一开始就发自内心的行动,而是被逼的。我觉得企业家应该做得扎实一点。如果认真地做,如果善心发自内心,老百姓会不认可吗?第三、开发商的社会责任,首先是把房子建好,房子质量要有保证,然后再做其他的事,然后才有资格谈论社会责任。有一个开发商,人们把他开发的房子出现的质量问题编成了一本书,如果连房子都没有建好,这样的人还谈什么社会责任呢?<br /><br />再看看时先生文章里,房地产商如何看待社会责任感的:<br /><br />胡葆森:我觉得企业有两个责任,一个是规定,另外一个就是自觉。规定我们在做了,一个就是纳税,解决就业等等。就是作为社会公民所必须尽的基本责任。  另外一个就是自觉,像赈灾,你可以拿一百万,也可以拿一千万,我们可以拿自己觉得适合的钱捐款,所以有社会责任就在自觉动作和规定动作之间的区别,一个优秀的企业是承担更多的责任,做更多的自觉,如果一般的企业就做规定的动作,所以优秀与不优秀的企业就在这个差别上。我认为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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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浪淘沙</i>在2008-6-17 10:29:00的发言:</b><br/>按老西他们的逻辑,我提问,哪条法律上说,教师要等所有学生撤离,才可以撤离的呢?<br/></div>
<p> </p>
<p>我什么逻辑,没看明白。</p>
<p> </p>
<p>浪贤弟,广东水灾你捐款了吗?王石应该捐多少?老百姓心里的秤要求他捐多少?赶快告诉我,如果王石捐款不够那条数,我们就去骂他,骂他为富不仁、狼心狗肺,四川和我们八杆子打不到边,他都捐200万,自己乡里乡亲的广东人民受灾了,他居然一分钱没捐,是可忍,孰不可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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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逻辑,你自己看你前面的评论。<br /><br />我的钱,留着送给房地产商。象老西你这么理性、高素质的人,当然不会做我这么低级的漫骂了,也不符合你的身份嘛。你还是看紧你的股票吧。<br /><br />好话谁不会说?现在有些人,可以把好话说上一百年,永远不说一句坏话。我听多了,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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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也很理性的,上次大地震是10元,这次的标准很简单,1元!呵呵!乞丐都知道不强人所难嘛,我虽然比不上精英,但我连乞丐都不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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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了,争论到此结束吧,这种辩论其实很无聊,因为谁都不可能说服对方,我只是觉得广大群众愤怒一下,骂几句王石还可以接受,而我们这种慈善组织,如果有那种逼捐的思想,那就很可怕了。</p>
<p> </p>
<p>胡适说过:“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目的,去救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一个缺乏独立思考,甘愿做奴才的民族不可能建立一个伟大的国家。</p>
<p> </p>
<p>另外,我看到一个现象,越是在平时高调喊口号的人,到了真正需要考验的时候越经不住考验,甚至他们心里就很清楚什么话是说给别人听的,什么事情应该是自己做的。比如文革期间,黑夜中摸上女知青闺床的,往往不是那些流里流气的街头青年,而是白日里道貌岸然的XX领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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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知道你遇到地震,会不会先把法律条文盖在脑袋上抗震?不多写了,转帖:<br /><br />看到法律老师这么认真,给语文老师普法,真是好感动啊!一边学习法律条文,一边问自己,这法律究竟是“圣人标准”,还是“普通标准”?为什么给老师立法,官员们却不用立法?尤其是看到“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更是叹为观止!试想一下,在大地震中,据说有平房都晃到三十度的大地震中,人脑子没给晃晕的,能有几个?“预案”在哪里?准备了几年,“预案”好象除了一个校长连续四年组织演习,还有哪间学校做了?就是有“预案”,在哪种紧急情况下,谈什么“立即启动”和“及时”,都是瞎扯蛋!平时不老实,建学校偷工减料,演习也当儿戏,就是有“预案”,顶个屁用!有些学校不用几秒就坍塌,就是有“预案”,留给谁用?<br /><br />法律,是人定的,也要靠人执行!当“亵渎法律”成了“普通标准”,“遵守法律”就成了“圣人标准”。我们放着偷工减料的校长不追究,不解雇,不判刑,却抓着说了实话的普通老师不放。有了这样的我们,这社会也难怪会“好”到这地步了!<br /><br />范老师作为普通人,说了实话,让一些普通人看到自己和范老师一样,其实也是穿着皇帝的“新装”。有些人不乐意了。呵呵。<br /><br />LZ的老婆是基督教徒。随便提一下,耶酥如何评论法利赛人的呢?呵呵!马后炮谁不会,事前都跑哪里去了?范老师是事发后跑的,有些人事情还没发生,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等事情过了,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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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问你,如果你在地震中的教室里,你会怎么反应?<br /><br />不过,你的解答太苍白:“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话说得不错,没有操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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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找老汉喝白开水去吧。至于为什么老汉不与你喝酒,你看老汉在另一文章的帖子吧。年轻人,要厚道!象老西说的,喊口号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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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6: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厚道人啊,你说的话,你忘记啦:<br /><br />“我奇怪的是,老西你怎么不比较国内外的税收尤其是遗产税?怎么不讨论国内的企业家是多么擅长偷税漏税?”这句话问得好。既然浪兄知道国外的慈善捐献,可以抵扣税收,所以国外的慈善家都乐于捐献,一来是减少交税,二来是搏得社会好名声,证明国外的法规对慈善捐献是鼓励的,并且法例上也有所偏向。但中国就不同了,这方面的法规是有,但真正执行起来,呵呵,税局的大哥可能还要请示再请示呢。至于国内的企业家擅长偷税漏税,唉,大哥,不当官不知道官苦楚,像小弟的小小货代公司,除了固定税之外,还有30%的发票差额税,问题是,我的纯利润根本没有30%啊,如果我真的不想想办法,可能辛苦一年就是为税局白打工了。<br /><br />不知道厚道人怎么想办法的哩?是否给他们举出法律条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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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6: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对着弱者大摆法律条文,对着强者却自己带头违反法律条文。你面对的只是取你钱财的合法税务,而他面对的是生死攸关的地震。就象老汉说的,如果地震可以模拟一次,测试一下你的法律意识如何?也许你能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但是,在地震没来临之前,我都只能认为自己是普通人。假如到时我“圣人”了一把,我也只是认为自己碰巧当时喊了一声。呵呵,弄不好还是吓得喊了一声,碰巧喊对了内容而已。<br /><br />把老师拉下了神坛,却把企业家供上了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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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7: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冤枉我,是老西说什么“圣人标准”、“普通标准”、“和谐社会”和“暴力社会”。而且我直截了当对他说过,别拿“圣人”来吓唬我。这些你找前面的评论去。能看懂我说的圣人、伟人的,自然看懂了。看不懂,爱找谁喝酒找谁喝酒去。神坛上有酒喝,你去不去?哈哈。准你们吓唬人,不准我吓唬人?准你扣人家“圣人”的帽子,不准我讨论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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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0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规定”员工的捐款数额,没有人质疑。老百姓讨论一下企业的捐款数额,一些人就坐不住了。<br /><br />没把柄说圣人,没资格说伟人,没胆量说大盗,没兴趣说普通人。幸亏有了“愤青”,满足了很多人娱乐的需要。<br /><br />圣人好似与他有仇,欠了他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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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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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7: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当王石登上珠峰的时候,他是俺心中敬仰的人。</p><p>但是这次,俺只能把他排在王八、王九、王十,这样的位置上了。</p><p>呵呵!网络上看来的。网民真是厉害,这样就把他排到王八的孙子辈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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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真是厉害,这样就把他排到王八的孙子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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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时先生的文章,当然要顶!!!!当一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八年,如果还相信狼是吃素的,那真是白活了。</p><p>与其说是贪官和奸商摸鱼太过分,不如说听风就是雨的百姓“浑水”为他们提供了方便。</p><p>无知,不是善良。</p><p>事实上,地震当天下午开始查看网络资料,发现到公众对这次地震的破坏严重普遍认识不足,到5月14日才醒过神来。个人猜测,是否都忙着挣钱了,就象没空关心家人一样,没空关心同胞。</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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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2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抱歉各位,我把寒冰先生的帖子转过来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大家骂王石的,只是觉得寒冰先生分析的很有意思,寒冰先生是我钦佩的人,王石过去的表现也是不错的,这一次,我宁愿相信王石是一时糊涂做错了事、说错了话,希望他以后能做的更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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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8 08: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face="黑体">    许多人将王石的解释,看作一个失误。然而,我更倾向于将其看成是一种忽略社会责任感的自然流露,“不要慈善成为负担”就是很好的诠释。<br/>    社会责任感是自然流露的,而非策划与炒作而来的。王石通过诸如登山这样的活动所产生的眼球吸引效应,不断提高着万科的影响力。而且,王石多次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感,万科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最关键的时刻,王石却亲手击碎了他苦心经营的神话。<br/>    而接下来的道歉及纠错之举,则让公众进一步感受到王石的精明和由此带来的失望。</font></p><p><font face="黑体">    事实上,即使别人做错了,我们也没有必要骂,因为是我们提供了机会让别人做错的。因为我们相信策划,相信炒作。因为我们相信一时的感动,而不愿意接受自然和平淡的时间考验。但我宁愿相信时间,所以我钦佩时先生。</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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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8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浪淘沙:</p><p>对于赈灾捐款,我的看法是企业掏钱要高调,毕竟企业要兼顾品牌形象,保护投资者利益;个人捐款要低调,不要做点善事就恨不得让地球人都知道。所以,作为王石,究竟他以私人名义捐了多少钱,我们是无从得知的,如果他要宣布出来,我真的就看不起他了。</p><p>至于“不要让慈善成为负担”,我认为完全正确,尤其是我们这样的慈善网站,更要有这个意识。如果你有爱心,要献给社会,那么请先告诉我:你爱自己吗?你爱你的家人吗?你爱身边的人吗?你为他们做了什么,你尽到你的责任和义务了吗?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爱,连子女都不爱,那我怎么理解你所谓的博爱之心?</p><p>拿我做例子,因为我的业余时间完全被儿子占据,无法抽出时间来参加同样很有意义的乐助会活动,更没有时间做版主团队建设的事情,所以,我只有辞去乐助会总版主,把时间给我的儿子。你可以说我自私,但我问心无愧。我要做的是努力做一个拥有更多资源的人,让我的家人、我身边的人可以过更开心的生活。以后再碰到这种捐款,我希望能够在不影响我生活的情况下,也能捐出几百万、几千万。而打着道德旗号,到处指责别人,这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况且,我们在上面已经吃了很多的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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