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五条 法定休假日 每位社工每年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日:新年(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带薪。 第二十六条 休假申请 1、社工休假在3天以内的,必须在休假前在企业微信向本部门的正部长申请。 2、社工休假超过3天以上的,除在休假前在企业微信向本部门的正部长申请外,还需向管理部分管提出休假申请,批准后才能休假。 3、由考勤员将休假记录与《考勤记录表》一并在人力资源组备案。 第二十七条 补休 1、因工作需要安排社工休息日工作,实行补休方式处理。 2、由所属部门在当月内安排补休(要先加班后补休),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80天,逾期作志愿时计算。 3、补休时长等于工作时长。 第二十八条 调休 1、因个人原因需调休或补休的,需提前3天向上一级(正部长或会长)申请,批准后才能调休。 2、因个人突发性事件需调休或补休的,需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先通过电话向上一级(正部长或会长)通报,口头允许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第二十九条 病假 病假指社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期间需要休息的情形。 1、 病假1至5天的,需由部门正部长审批、办公室备案方可生效;病假5天或以上的(含连续病假累计达到5天),需由部门正部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方可生效。 2、 不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弄虚作假取得病假证明材料的休假;均视为缺勤处理。 3、员工的病假最长不超过所提供诊断证明建议的休假期限。 4、病假1个月或以上的,组织视情形指派专人到医院了解病情或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休假人员应予配合;否则组织有权拒绝社工的病假申请,并要求返回工作岗位,未按照要求返回工作岗位的,视为缺勤。 5、法定病假期满仍不能返回工作岗位的,视情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事假 1、社工因有重要私事需请事假,在3天内(含3天)事假,应提前1天报正部长批准。3天以上事假,应提前5天报管理部批准。 2、如遇急事,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请假,口头允许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婚假 1、符合规定的社工可以享受婚假。 2、社工在岗期间,凭《结婚证》,可以在结婚登记6 个月内向所属部门申请婚假,社工结婚登记时间必须晚于入职本单位时间。 3、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包括再婚,可以享受3 天婚假。 4、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在内。 第三十二条 丧假 1、社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经批准,给予3 天丧假,包括路程时间。 2、社工的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经批准,给予1 天丧假,包括路程时间。 3、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在内。 第三十三条 生育假期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社工,方可享受生育假期待遇。 为了保护女职工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 | 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2、哺乳假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1] (已经2018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注: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在内 第三十四条 工伤假 社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出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好事故报告单。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工伤社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标准劳动合同履行地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带薪年休假 1、组织保证社工身心健康,鼓励社工带薪休假。工作满一年的社工,从第2年开始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从第11年开始到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由社工按实际工作年限内向办公室申请,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80天,逾期由管理部安排补休时间。
年假休息时,必须经正部长级以上的主管领导审批,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 假期工资计发规定 1、假期工资基数 社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总额约定为假期工资基数。 2、法定休假日 每位社工每年可享受11 天法定休假日:新年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带薪。 3、请假 请假期间,工资按当月总收入(工资及绩效)除实际缺勤天数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