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助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winny

[讨论]道德底线,女性的尊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21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案者是司机,报案者如果是男的,为什么不上去对女孩说:"我晕车,能不能与你调个位置?"<br />按上文,这报案者有同伴.<br />那女的放着空位置不躲避,难道是她在下棋?还是下旗?<br />这位女的,小时候老师怎么教育她的?<br /><br />既然对恶这么有忍耐能力,可能也就不需要法律保护了吧?反正你有的是逆来顺受的忍耐能力.好有智慧,好明智,好慷慨哦.<br /><br />我们可以为自己的怯懦偷偷地惭愧,难道还有理由因此自夸明智?社会风气已经够坏了,竟然还有人自夸"一触即溃"的明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1 16: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id="textstyle_13" style="FONT-SIZE: 11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iv>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1 2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浪淘沙</i>在2008-8-21 12:15:00的发言:</b><br/>还是同情我自己好了,发贴就被删.乌龟万岁! </div>
<p> 您在此贴中的两个跟贴都是本人删的,因为此前您的两个跟贴与本主题无关,故而删除,如有不妥之处,可向宣传部长提出申诉。</p>
<p> </p>
<p>我们可以围绕这个主题进行讨论,在引用其它公案的情况下,希望能对所引公案有所说明,不然难免因为我的学识之浅,无法理解其与主题之关系,犯下错删之误。引起不必要的误会。</p>
<p> </p>
<p>抱歉抱歉!</p>
<p> </p>
<p> </p>
<p>窃以为此主题中,固然因了女子之忍耐而成就了恶人之恶缘,但车上看客对于此一因果亦负有不可推缷之责任。</p>
<p> </p>
<p>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1 2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浪淘沙</i>在2008-8-21 14:50:00的发言:</b><br/>我们可以为自己的怯懦偷偷地惭愧,难道还有理由因此自夸明智?社会风气已经够坏了,竟然还有人自夸"一触即溃"的明智? </div>
<p> </p>
<p>浪贤弟又开始感慨了,就像激动的网民质问王石,就像愤怒的家长指责范老师,就像碰到这样的事情他肯定会挺身而出一样,国人已经习惯于站上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别人,逼别人做烈士,至于事情发生了真的怎么做,只有天知道了。根据我的经验,跑得最快的往往是平时最慷慨激烈的人。</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2 1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世间没有圆满,只有圆滑.当汉奸的,没有不圆滑的.<br /><br />我的话里,不知道哪里有逼迫人做烈士的嫌疑,请指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2 1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TO蝶影:因为我学时浅,所以说话不着边际,幸亏你快刀斩乱麻.你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车"上"的看客,我却想跳出道德看车"下"的看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2 13: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有时被当成块遮羞布,它可以让作案者大大方方、理直气壮,却让受害者鬼鬼祟祟、忍气吞声的小媳妇。<br /><br />一味抵抗可能有失明智,但一味妥协未尝不是愚蠢。审时度势,我想这才是WINNY出这帖子的初衷吧?<br /><br />一见作案者就脱裤子,这样的人确实是不“跑”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3 2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歹徒挺身而出和加入乐助会一样,都属于不做是本分,做了是勤奋的事情。不做,我们不应该去指责别人,做了我们应该对他们表示敬佩。我之所以又拿浪贤弟开了一个玩笑,就是因为担心有人跳将出来,逼大家去做烈士。虽然从理性角度,不做英雄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但是,如果大家都这么选择,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可怕的世界,是一个小人得志的社会。如何破解这个迷局,这才是楼主发帖的目的,我觉得至少先解决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问题,加强见义勇为者的后续保障做起,至少这个还是能够办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4 0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5 16: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中国教育的失败,</p>
<p> </p>
<p> </p>
<p>算不算一个民族/社会的悲哀?</p>
<p> </p>
<p>[s:58]</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5 2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阳光一线</i>在2008-8-21 16:01:00的发言:</b><br/>
<div id="textstyle_13" style="FONT-SIZE: 11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iv></div>
<p> </p>
<p>非常同意!非常不厚道的说一句:那个女孩子不知道反抗,活该被欺负!</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6 2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令我想起N多年前我老婆行经一人行隧道被抢的事,事发现场一大批人围观而没人喊一声,看着我老婆被打倒在地~最后一位老大叔骑单车经过喊一声:“你们干什么?”才令歹徒落荒而逃!深圳这鸟地方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8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唉,可悲</font></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9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为什么难管?因为不好报案。比如从广州开出的一辆长途车,去上海,经过南昌附近的时候车上有人耍流氓,那你向谁报案呢?广州?鞭长莫及,南昌?他们也图省事。基于这个原因,中国铁路是自己配备了公安系统,而公路客运则没那个条件。况且,现在这些车都是私人车辆,挂靠在长途客运公司下面,公司对他们的管理也很难到位,所以司乘人员就没什么约束,楼主说的情况才会发生。要改善这种情况,必须制定一套长途车辆司乘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否则单纯从道德上指责几句,根本无济于事,说不定这种事情哪天会发生在你我身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9 09: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明白,我也不好乱说,关键是本人要有坚强的自保意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9 10: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制定警察针对流动人员的接警制度?中国“本分人”推卸责任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管别人怎么骂,责任本应承担者都“如沐春风”,然后一些“本分”人士就跳出来说:“既然他们不承担,我们就另外找人承担吧。”比如找老师、司机,比如让老百姓自己学习鉴定产品质量和安全。<br /><br />“面对歹徒挺身而出和加入乐助会一样,都属于不做是本分,做了是勤奋的事情。”这句话本身就是很大的迷局,既然还有“本分”人用这样的话来破解迷局。<br /><br />“不做,我们不应该去指责别人”。假如你是受害者,你怎么想?假如你在车上,你怎么想?站在车下,说话不腰疼,还振振有辞。<br /><br />如果说不做道德的事,也不做不道德的事,这样就是“本分”,那么,受害人自己就是很“本分”的了。照这理论,植物人最“本分”了。也就是说,当时车上除了作案者,受害人、看客(不包括报案者)、开车的都是“本分”人。因为严守了“本分”,所以面对受害而不施援手,也就心安理得。所以,接受伤害而不能防卫“过当”,就成了“本分”。反而是报案者多事,不“本分”?接线员也很“本分”,警察也很“本分”?<br /><br />如果说逼别人做烈士曾经是主流,那么,什么时候开始,接受伤害也成了“本分”呢?推卸责任也成了本分呢?<br /><br />至于说到司机问题,关键是现在的长途都是承包再承包,拿人的手软,有些司机本身就是领导的裙带,你怎么管?有制度也没用。<br /><br />看来中国的教育真有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9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为什么难管?”<br /><br />不是难管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管的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9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很愤怒,浪贤弟尤其愤怒,但是愤怒能把事情解决吗?如果能,我将比谁都愤怒。</p>
<p> </p>
<p>我认为,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想依靠道德的力量,让大家跳出来做勇士,这是不太可能的,说实话,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环境,换成我,我也不会跳出来做勇士。各位可以大声耻笑我,耻笑我的懦弱,耻笑我的无能,但是,我不会跳出来和歹徒搏斗,况且你还不知道车上到底还有多少他们的同伙。我只相信制度,相信建立一套平常人都能做得到的制度,而不是必须有人做勇士的制度,来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9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我愤怒,你怎么知道我愤怒?年纪确实比你轻,也不比你贤。<br /><br />制度还不是人执行的?假如真有一套平常人能做得到的制度,那就是吃饭喝水。吃饭喝水要制定制度吗?制度本身就是用来应对不平常情况的。看来中国教育真有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9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者本人的感受不关心,倒先关心起车上旁观者的感受,担心他们受到嘲笑或责难,如此“善解人意”,还是避重就轻?不讨论车上人的道德问题,倒先讨论起车下人责难的道德问题,这是转移话题。照这样讨论下去,还想出这“迷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乐助会 ( 粤ICP备17000649号 )

GMT+8, 2025-6-26 12:09 , Processed in 0.015410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