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蒙泥</i>在2007-11-26 10:01:04的发言:</b><br/><p>很抱歉在楼主的帖子里表达我对医生的不信任。虽然我是一个很理性的人,我也知道很多事情不是医生造成的,我们的医疗制度最初的设计:以药养医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而且很多医生还是很不错的,比如我们乐助会的医生,但是在这个缺乏信任、缺乏良知、缺乏责任感的社会,我们能随便信任不认识的人吗?</p><p>另外,这个案例中,医院应该采取的措施是明显的,只是因为家属不签字而怕承担责任,放弃对患者的治疗,医院于情于理还是说不过去。</p><br/></div><p>在这个案例中,</p><p>其一,家属不是不签字,而是坚决反对医生推荐的治疗方案,强烈要求非手术治疗!</p><p>其二,医院并没有放弃对患者的治疗,换而言之,没有不抢救!使用药物治疗的方式也是抢救和治疗的方案,这是这个方案很明显不太适合这个病人!也就是说,同一种疾病有多样的方式来治疗,打个比方,象阑尾炎这样的病,可能对于某个病人的严重程度来说,使用手术治疗治愈的机率是98%,而使用药物治疗的治好的机率是10%。对于这个孕妇来说,可能她手术的话可能救活的机会是50%,而使用药物来抢救救活的机会是0.1%!没人敢说,不手术她就绝对不可能救得过来,说不定用了药她就好起来了!这是个概率的问题!医生只是推荐认为最有佳的治疗方案,但它绝不是唯一的!也绝不是非100%的!连死人都有自己活过来的奇迹!谁说得清楚!无法使用最佳的方案为这个孕妇治疗,才是这个案例的特殊性,当前的医疗制度,否定了医务人员在最关键的时候尽力抢救病人的权力才是本案的关键所在!</p><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