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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官利辉

快乐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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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1 17: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52013</i>在2007-4-11 17:43:38的发言:</b><br/><p><font color=\"#ee1111\" size=\"5\">我的观点是赞成同居,但必须是点到为止。</font></p></div><p></p>你好罗索!!!讲了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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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1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s:06][s:06][s:06]睇到头都晕了,看来不适合研究如此深奥的问题</p><p>看来哪天得亲自去听听讲座才能开窍……[s:06][s:0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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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1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1314改改主题吧^_^</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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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1 2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同居失败和离婚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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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1 22: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星</i>在2007-4-11 14:23:02的发言:</b><br/><p>那些纯理论的爱情言词、道德观等等,是无法阻挡不了婚后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诱惑,同居与结婚,其实没有质的区别,相差的只是一张纸。但是无谓为了那一张,女性将日后的幸福寄托在这一纸上。</p><p>其实,不论我们如何之认为同居好与好、同意不同意,但是任何一个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同居已被逐步被婚前男女所接受,被双方父母所接受,单看看现今婚前男女同居的情况就可以说明这一问题了。存在,自有它道理的!</p><p></p><br/></div><p>       还有,阳光一线说:“如果同居是保保留一个人不负责的来去自由,那么又有谁又规定了结婚就不可以来去自由?”</p><p>       就上述说法,谈谈自己的看法。望不同信仰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请不要给我戴帽子,更不要向我扔砖头。就此谢过!</p><p>1、婚姻是神圣的,是上帝赐给人类最美好的礼物。</p><p>  圣经上说:“人要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上帝将与另外一个人共度一生的愿望放在我们心里,这是他起初创造人类美好计划的一部分。</p><p><br/>2、婚姻表面上看是一张纸,实质上是一种盟约。盟约是无限的责任、无条件的付出、无法解除,直到生命的终结。<br/> <br/>    婚礼中,一对相爱的人宣誓“我愿以你作我婚姻中的妻子(丈夫),拥有和扶持,从这一天起,或好,或坏,或富,或贫,或病,或健康,都相爱相托相依,爱她(他),安慰她(他),荣耀保守她(他),并只守候在她(他)身旁,直到肉体的死将我们分开。”  当今世界上不论文化、宗教、经济和社会背景多么不同,人们都会举行结婚的礼仪,来见证男女双方承诺结为一体。    </p><p>      婚姻的承诺就是生命中永远的约定,意味着自己对对方,将是一种终生不变的承诺,终生不断的付出,终生不了的责任。正如 &lt;&lt;诗经&gt;&gt;里的那句话“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p><p>    <br/>3、未婚同居,在上帝眼中就是犯了淫乱的罪。</p><p>    圣经表明“性”惟有在婚姻中才是圣洁的,是这种观念使得生命成为圣洁。 这种信仰的道德观使婚前性行为、奸淫、乱伦及色情等都被视为有罪。这些标准是由宇宙的创造主所颁布的, 透过圣经所教导的。 忽略了这些标准,婚姻及家庭甚至生命都有危险。这是这个淫乱的世代人人看得见的。  </p><p>4、最后,找些数据说来明婚前同居的后果<br/>       一、更大的离婚几率。《美国新闻及世界报道》的结论是:曾经有过婚前同居行为的夫妻的离婚率比那些结婚后才住在一起的夫妻的离婚率要高出33%。<br/>      二、更有可能引发矛盾。婚外同居增加了情感伤害以及家庭暴力的危险性。华盛顿州立大学的简.史莱特斯博士得出的结论是:同居生活中的侵犯行为至少是婚姻生活中侵犯行为的两倍之多。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未婚同居生活比婚姻生活更容易发生争吵、咆哮以及殴打行为。<br/>      三、生活幸福的几率更小。未婚同居双方则更容易被对方的不忠诚而伤害。《性态度及生活方式》中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90%的已婚男女都是一夫一妻制的,但是对于没有结婚的同居人群来说,只有60%的女性和43%的男性对他们的伴侣保持忠诚。<br/>       四、更容易引起婚外情。《婚姻及家庭日报》发现年龄介于于20至37岁,曾经在婚前和其伴侣有过同居行为的女性更有可能在婚后发生婚外情,要高出普通已婚女性3.3倍。同样,相对应的,男性也更容易在婚后欺骗他们的妻子。上述问题无疑会对婚姻的幸福形成一定的影响。</p><p><br/>      如果你和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同居了,你以下事情的可能性是:</p><p>       离婚:高出50%<br/>??暴力侵犯:高出50%<br/>??没有结婚:高出50%<br/>   ?如果知道你失败的可能性是50%,你会不会在已经很危险的事情上面再加上一些风险呢?</p><p>       哈佛大学社会学家克里斯托弗·简克斯写下这样的思考:“总而言之,婚前性行为可能最终会被证明有点儿像是20世纪60年代的吸毒狂潮。回头看一看,可能它对你来说并不是那么好。”</p><p></p><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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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2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佛大学社会学家克里斯托弗·简克斯写下这样的思考:“总而言之,婚前性行为可能最终会被证明有点儿像是20世纪60年代的吸毒狂潮。回头看一看,可能它对你来说并不是那么好。”</p><p></p><p></p><p><font color=\"#dd4822\" size=\"5\">所以我说:同居,要点到为止。再说,很多事情不一定要同居才能发生,既然结果都是要发生,那就让它在同居中发生吧。</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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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2 0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暂时还接受不了同居,可能是从小家庭教育问题,我知道我父母是一定不会让我同居的,而且自己都暂时觉得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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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2 1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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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2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差滴晕低~~~~~[s:06][s:06][s: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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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2 2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52013</i>在2007-4-11 17:43:38的发言:</b><br/><p><font color=\"#ee1111\" size=\"5\">我的观点是赞成同居,但必须是点到为止。</font></p></div><p></p>怎么点?点到哪里<font color=\"#ee1111\" size=\"5\">为止?</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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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1: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知道什么是点到即止呢?去到哪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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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蒙泥</i>在2007-4-11 14:44:43的发言:</b><br/><p></p><p>我根本不关心老婆以前喜欢过谁,我只关心她现在想和谁过日子;第二个问题,我没有女儿,说了也白说,但是我的一个很值得尊敬的长辈,我的一个老上级对我说:我的女儿长大了,我就让她自己做主,多和几个男人谈谈恋爱,确切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男人后再结婚,否则,她一辈子都不开心,我这个做爹的会很内疚的...</p></div><p>讲得出,做得到才好~~</p><p>10有89的男人做不到的~~</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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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看看好了.</p><p>歡迎大家繼續發表高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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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彩妮</i>在2007-4-12 13:04:51的发言:</b><br/>严重跑题!</div><p></p>领导说,明明是快乐助学,结果给你们说成了快乐。。。[s: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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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6: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想当年李银河抛出的一人多伴侣的观念引起轰动,今有性学专家、婚姻疑难杂症专家飞翔以及金星主持提出的昏前同居引起了上下震动,经过多日的调查研究,分析,走访,遂形成如下观点。</p><p>昏前同居与否确实是个问题,我思来想去找不到一个不同居的理由,可能是由于男人本性的使然吧。现将同居所能带来的好处罗列如下,供各界政府决策、供学者研究作参考。</p><p>一、以广州为例,房价忒高,咱广宁市长说一定要把房价给压下来。我想啊,同居了,相当于两间房整成了一间房,这样的话,房子就多了,一多就便宜了,不管是租还是买,都是有益无害的。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啊。</p><p>二、还以广州为例,广州好,就是太拥挤,车太多,你想想,男男女女相识相恋了,那是一日不见如同三秋啊,所以得常常见面,这样一整,从甲地跑到乙地得坐车,得打的啊,有钱的还要开私家车啊,这样一整,广州就更拥挤了,你再想想,如果同居了,不但可以让广州没那么拥挤,还可以减少消费,甚至可以减缓目前中国增长过快现象,拖它零点零零零零零几个百分点,于国于民也是百利而无一害啊。</p><p>三、同居了,两个人做个饭,炒个菜也有动力了,一个人常常是吃了上餐没下餐,居无定所,吃无定时,而且都是在外面吃的,这样不利健康,无形中也使患病的人增多了,患病的人增多了,医院就人满为患了,人一多,医院收费难免就高了,市场经济供不应求,价格自然上涨了。医院一提价,病人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医患就紧张了,一紧张就动粗了,一动粗就脱离了和谐社会了。正所谓以小见大啊,连锁反应就是这意思了。</p><p>四、同居了,很多事情也方便了,对彼此的关心关照也多了,男男女女都有最原始的冲动和需要,这样都可以及时得到解决,这也是有益健康有益身心的事情。</p><p>下班前,想了以上几点,再想到再补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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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6: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争取这两天把各界学者的观点整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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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52013,其实说来说去结婚就可解决上述广州存在的问题.</p><p>同居只要两人可以接受,没那么难,我是可以理解,但不接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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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52013</i>在2007-4-13 16:27:40的发言:</b><br/><p>想当年李银河抛出的一人多伴侣的观念引起轰动,今有性学专家、婚姻疑难杂症专家飞翔以及金星主持提出的昏前同居引起了上下震动,经过多日的调查研究,分析,走访,遂形成如下观点。</p><p>昏前同居与否确实是个问题,我思来想去找不到一个不同居的理由,可能是由于男人本性的使然吧。现将同居所能带来的好处罗列如下,供各界政府决策、供学者研究作参考。</p><p>一、以广州为例,房价忒高,咱广宁市长说一定要把房价给压下来。我想啊,同居了,相当于两间房整成了一间房,这样的话,房子就多了,一多就便宜了,不管是租还是买,都是有益无害的。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啊。</p><p>二、还以广州为例,广州好,就是太拥挤,车太多,你想想,男男女女相识相恋了,那是一日不见如同三秋啊,所以得常常见面,这样一整,从甲地跑到乙地得坐车,得打的啊,有钱的还要开私家车啊,这样一整,广州就更拥挤了,你再想想,如果同居了,不但可以让广州没那么拥挤,还可以减少消费,甚至可以减缓目前中国增长过快现象,拖它零点零零零零零几个百分点,于国于民也是百利而无一害啊。</p><p>三、同居了,两个人做个饭,炒个菜也有动力了,一个人常常是吃了上餐没下餐,居无定所,吃无定时,而且都是在外面吃的,这样不利健康,无形中也使患病的人增多了,患病的人增多了,医院就人满为患了,人一多,医院收费难免就高了,市场经济供不应求,价格自然上涨了。医院一提价,病人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医患就紧张了,一紧张就动粗了,一动粗就脱离了和谐社会了。正所谓以小见大啊,连锁反应就是这意思了。</p><p>四、同居了,很多事情也方便了,对彼此的关心关照也多了,男男女女都有最原始的冲动和需要,这样都可以及时得到解决,这也是有益健康有益身心的事情。</p><p>下班前,想了以上几点,再想到再补充。</p></div><p>证明你极度渴望同居~~如此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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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2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轻舞</i>在2007-4-12 21:51:45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52013</i>在2007-4-11 17:43:38的发言:</b><br/><p><font color=\"#ee1111\" size=\"5\">我的观点是赞成同居,但必须是点到为止。</font></p></div><p></p>怎么点?点到哪里<font color=\"#ee1111\" size=\"5\">为止?</font></div></div><p>还是没把这个问题说清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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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0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轻舞</i>在2007-4-13 22:21:41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轻舞</i>在2007-4-12 21:51:45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52013</i>在2007-4-11 17:43:38的发言:</b><br/><p><font color=\"#ee1111\" size=\"5\">我的观点是赞成同居,但必须是点到为止。</font></p></div><p></p>怎么点?点到哪里<font color=\"#ee1111\" size=\"5\">为止?</font></div></div><p>还是没把这个问题说清楚!</p></div><p>还不清楚?“昏(分)”前同居好,但要见好就收,不要搞到“奉子成婚”。不要炒股变股东,炒楼变房东,沟女变老公。[s:27]</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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