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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浪淘沙

[原创]就反抗强奸驳西蒙泥的“狗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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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1 2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啊,不知道问题为什么会越搞越复杂,看得人头都发晕了。只想说三件事:</p><p>1、一个女人被人强奸了,不论她性观念开放程度如何,就算是个以性谋生的妓女,都绝不会觉得被人强奸是件很爽很享受的事。一个女人在强奸过程中不反抗或者反抗不够力被强奸又或者拼死反抗强奸,她受侵害的程度和引发的心灵创伤是一样的。至于被侵害后各人的反应不同,那是各人心理承受能力不同而已,如果说想得开的人就是放荡贞操不重要,想不开的人就是贞女贞操重要,那完全是一种偏见。而这种偏见可以压垮一个想重新站起来的女人.人的尊严是平等的,只要她当时不是自愿的,就是一种践踏。践踏一个妓女的尊严和践踏一个处女的尊严并无什么本质的分别。</p><p>2、在公共场所穿得暴露就是引人犯罪,被人强奸也是活该,这种说法和大款拿着钱大大街走就该被人抢劫一样奇怪。不过为了保护自己,最好还是少露一些为妙,至少少给强奸者一个犯罪的借口。</p><p>3、我是从来最厌恶男女性平等论的论调的,这是男人想得到女人身体又逃避责任的借口。只要发生性关系,男人就应该付上相应的责任,能结婚的就结婚,不能结婚的就好好待对方,尽量为对方身体、心理着想。什么都做不到的就什么都别碰。建议拿钱去买。妓女要给钱,白食白喝的强奸犯都拉去坐牢。那就天下太平了。</p><p>天啊。。居然说了这么多废话.</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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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1 2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大学的时候看报纸的,《广州日报》《男方都市》《法制报》《环球新闻》(其中一份,而且不是专题,而是某个新闻中提到这个数据),大概就在这些报纸里边提到。</p><p>彩妮,30%是遭受肉体性骚扰的比率,包括强吻,抚摸等。不是强奸的比率,如果强奸的比率高到30%,那恐怕这个社会就恐怖了。谈到这个比率的新闻链接没有找到。</p><p>这个比率其实不低的,只是许多都是没有敢说出来罢了。而且还有许多强奸未遂的。</p><p>至于熟人作案的比率,是两年前在深圳的时候看到《广州日报》《深圳商报》(其中一份)提到的,而且比率我搞错了,是80%。</p><p><a href=\"http://www.scol.com.cn/domestic/dfbb/20031126/20031126164414.htm\">http://www.scol.com.cn/domestic/dfbb/20031126/20031126164414.htm</a>这里也有。</p><p>那时候女朋友在深圳工作,酒店。所以经常用这些新闻叫她自己注意点:</p><p><a href=\"http://dongo.anyp.cn/corpus/articles/060209223230972.aspx?z=325561&amp;m=571465\">http://dongo.anyp.cn/corpus/articles/060209223230972.aspx?z=325561&amp;m=571465</a>这里倒数第八段有提及。上边也有说过。</p><p>----------</p><p>这个问题不想讨论了,如果没有什么熟悉的朋友或者亲戚或者就是自己遭过这种犯罪,你是不会明白看到这些字眼的时候的痛苦的。</p><p></p><p>S:彩妮看到这个帖子的话请回复,回复完后我好马上把自己的回帖删除,让大家继续探讨吧。我只是提出自己的一己之看法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p><p>支持小安把强奸犯定重罪的看法。</p><p>--------</p><p><em>不好意思,扫了大家兴趣了。向大家表示歉意。已经自行把第一个回帖删除了,请彩妮看到这个回帖后把这个回帖删除。谢谢。再次表示歉意!--22:17分加</em></p><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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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1 2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真精彩!心里痒痒,可惜没时间说上几句,有空闲还要细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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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1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杨东</i>在2006-8-21 21:17:27的发言:</b><br/><p>这个问题不想讨论了,如果没有什么熟悉的朋友或者亲戚或者就是自己遭过这种犯罪,你是不会明白看到这些字眼的时候的痛苦的。</p><p></p><br/><br/></div><p></p><p>这句话留着吧,可以充分驳斥“狗咬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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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ff0066\" size=\"4\"><strong>大家伙继续!先来几个小高潮,最后来个大高潮!我已经搬沙发了,会做你们忠实的观众的.</strong></font><br/>[s:07][s:07][s:07]<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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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0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强奸犯,应该拉去打靶!</p><p>地球人类太多了,人渣就应该处理掉!少了一个人渣,就可以养活一个穷人了!</p><p>别说什么万一养活的穷人将来也是人渣一类的废话,未知的人渣也比现成的人渣要好!</p><p>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受毒害的情况,就能知道这世界上人渣实在太多了,毙一个,也许就有一批年轻人少受到伤害了!</p><p> </p><p>(偏激了点,但想法不会改变,期待砖头!)</p>[s: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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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0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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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蒙泥</i>在2006-8-21 16:30:05的发言:</b><br/><p><em>但前提是,女人必须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因为中国的传统下,别人说风凉话,你能奈何得了? </em></p><p>那么谁给了她那么强大的压力呢?是那些伪君子,是那些把贞操看得比命重要的传统观念。所以,我的观点是:姑娘,在生命和贞操(别无其他选择)之间,还是选择生命吧,去他奶奶的贞操,那个关你鸟事。</p><br/></div><p>1、伪君子是把对方的贞操,看得比对方的生命重要,不是比自己的生命重要,这就是我文中所谓的“贞操”,不是真实的“贞操”。为什么不能先选择反抗,再根据双方欲望的强烈、能力的强弱、环境的利弊,来选择继续反抗或者保命要紧?为什么一定要千篇一律,遭遇强奸就主动趴低?好啊,赶紧趴低,广大男同胞的性福就为期不远了,我第一个双手赞成!!</p><p>2、女作家设置了2个陷阱:1)反抗必然致死,你只能在反抗烈士和趴低保命中,二者选一;2)必然是为男人强加的“贞操”、男人的专用权而反抗,就是不能为自己的“贞操”、尊严、权利而反抗。在女作家的命题中,逼着你要选择保命,没有第3个选择,什么为尊严反抗、机智有效反抗、反抗中注意保命,统统都没得选。女作家设计2个逻辑陷阱,然后说:“要玩吗?要玩就先跳进我的陷阱,否则老娘不跟你玩!!”——这不整一个强奸大众的逻辑、智慧?!难道,女作家在每一个犯罪现场,都对受害人进行过采访?否则,怎么能得出“反抗是为男人”的结论?难道,男人反抗狗咬,就一定是为了女人的专用权?荒谬啊!!</p><p>3、生活中充满了多项选择题,单选题很少见,2选1的单选题更加少见。女作家死活要把一道多选题,强硬地改成2选1的单选题,还诱导大众把思维局限在她划的筐筐里,是挑苹果(生命)还是大便(男人专用权),简直是侮辱大众的智慧!!为什么筐筐里,不能有雪梨(尊严)、草莓(权利)其他水果??</p><p>4、女作家要想反对女人为男人保专用权,或者,想极力提倡面对强奸要理智保命(必要时可以放弃反抗),又或者,想斥责男人把专用权当枷锁戴在女人身上以此谋杀女人精神自由,那她完全可以痛痛快快“逐个”给出个理由,相信大众都不是3岁小孩,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女作家不知道是想炒作自己,还是想强奸大众,硬生生把男人的专用权和反抗、反抗和生命捏合在一起。反对男人的专用权和积极理智保命,这2者不用女作家教导大家,为保命放弃反抗,大家也可以理解,但女人怎么可能都是为了男人的专用权这种龌龊东西而反抗而战斗?难道女作家本人也受着男人的欺压以至苦大仇深?</p><p>5、女作家偷换了“贞操”的概念,一定要大众接受“男人的专用权就是女人的贞操”,大众如果不接受,就无法在女作家构建的平台上与她平等讨论——因为女作家摆出了道德家的嘴脸,痛斥男人专用权,如果你不痛斥,你就是压迫女人的坏男人,比强奸犯还坏。女作家设置逻辑陷阱,逼着你放弃反抗——为了道德。女作家不承认,作为权利,妓女也是有贞操的,政客除外。^_^</p><p>6、真实的贞操是男女各自的权利,男人的专用权是男人夺取了女人的权利。为自己的权利而抗争是很正常的事情,为别人的权利而抗争,现代社会很少见了,在乐助会看的多一些。</p><p>7、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想的开,放的下,不去在乎别人的眼光。明白的知道,自己只不过在不情愿的劣势下,遭遇了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有了一段不愉快的经历,至于周围那些没有同情心的人,让他们去见他们的奶奶吧。或者,跟进一步意识到,自己不情愿失去贞操,但自己还是纯洁的;强奸犯自愿剥夺别人的贞操,他已经不纯洁了。</p><p>8、可能有人会认为,“生命”才是实实在在的,作为观念的“贞操”虚无飘渺,完全没有生命、权利、金钱、性来的真实。那么,作为观念的“爱国”,当日军拿刺刀对着你,让你在爱国牺牲和汉奸生命之间,二者选一,你选哪一样啊?这一招,我是跟女作家学的,比她还狠,因为这真是一道2选1的单选题。^_^</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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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蒙泥</i>在2006-8-21 16:33:43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浪淘沙</i>在2006-8-21 15:11:38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彩妮</i>在2006-8-21 15:05:47的发言:</b><br/><p>嗯,西蒙泥的“狗咬论”确实太荒谬。</p><p>俺看了他的“狗咬论”很想抨击他的,还没腾出时间。</p></div><p>彩妮+我,2:1了,西蒙兄,要加油哦。<img title=\"em07\" alt=\"\"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7.gif\" style=\"CURSOR: pointer;\"/></p></div><p></p><p>拉来再多的人,都不能改变事情的本质。支持你的人越多,越说明传统观念的可怕。</p><p>彩妮,俺的观点哪里荒谬了?扔个砖头来嘛。</p></div><p>我不需要拉拢别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事情的本质是:西蒙落入了女作家设置的逻辑陷阱、情感陷阱、道德陷阱,自己不明白,还要诱导别人跳进陷阱与你一决雌雄。我本人是不支持传统观念中的糟粕的,支持我的人,不等于支持传统观念,传统观念也不等于都是糟粕。别冤枉我。   [也别冤枉有价值的传统观念——你对你父母就是再看不顺眼,他们也是你的父母;你吃了第6个包子就不认前5个包子,你也总该有点感恩之心。鲁迅先生论述的“拿来”主义,大家难道忘了吗?]</p><p>观点荒谬在哪?你说呢!九砖,上!!!!<img title=\"em05\" alt=\"\"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5.gif\" style=\"CURSOR: pointer;\"/></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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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更进一步意识到,自己不情愿失去贞操,但自己还是纯洁的;强奸犯自愿剥夺别人的贞操,他已经不纯洁了。结合夏小安说的:“一个女人被人强奸了,不论她性观念开放程度如何,就算是个以性谋生的妓女,都绝不会觉得被人强奸是件很爽很享受的事。一个女人在强奸过程中不反抗或者反抗不够力被强奸又或者拼死反抗强奸,她受侵害的程度和引发的心灵创伤是一样的。至于被侵害后各人的反应不同,那是各人心理承受能力不同而已,如果说想得开的人就是放荡贞操不重要,想不开的人就是贞女贞操重要,那完全是一种偏见。而这种偏见可以压垮一个想重新站起来的女人.人的尊严是平等的,只要她当时不是自愿的,就是一种践踏。践踏一个妓女的尊严和践踏一个处女的尊严并无什么本质的分别。”有2个高明之处:1)是偏见害死人;2)践踏一个妓女的尊严和践踏一个处女的尊严并无什么本质的分别。——这句我非常喜欢,并让我进一步得出结论,狭隘的女作家不承认,作为权利,妓女也是有贞操的(强奸犯和政客除外)。^_^。越来越喜欢说“废话”的小安咯。<img alt=\"\"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4.gif\" style=\"MARGIN: 6px; CURSOR: pointe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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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被人拉来的,略略一看,头晕晕的</p><p>不怎么喜欢与人辨论,因为不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这个万恶社会所产生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悲剧,大多是由此而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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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九砖</i>在2006-8-22 11:05:35的发言:</b><br/><p>被人拉来的,略略一看,头晕晕的</p><p>不怎么喜欢与人辨论,因为不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这个万恶社会所产生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悲剧,大多是由此而生。。。</p></div><p></p>不怎么喜欢与人辨论,因为不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同意。所以本帖只想把各种牵强附会的错误摊出来,至于分析判断得出结论,就象《刀锋1937》里郑树森指着自己的脑袋说的:“这些年陪着我出生入死的,是我的脑袋!”(缓解一下气氛<img title=\"em10\"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10.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大家就用自己的脑袋来自己定论,别说我在把意志强加于人——这是最不道德(对没带脑袋就出生入死的人来说),也最不可能的事情(对带着脑袋出生入死的人来说)。现代社会,有太多的人没带脑袋,别人给他个猪脑还真当成了自己的脑袋,所以才有这么多莫名其妙的悲剧。理智的辩论会减少悲剧,会让人找到自己的意志,气急败坏的辩论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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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浪版实在厉害,长篇大论,俺已经看得头晕。其实我出那个题目的前提很狭窄,离开了那个前提,再引申出什么观点自然就荒谬了。</p><p>很多世俗的东西,一下子不会改变的,正如很多人对李银河的愤愤指责,文化这个东西还是需要慢慢沉淀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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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蒙泥</i>在2006-8-22 11:31:06的发言:</b><br/><p>浪版实在厉害,长篇大论,俺已经看得头晕。其实我出那个题目的前提很狭窄,离开了那个前提,再引申出什么观点自然就荒谬了。</p><p>很多世俗的东西,一下子不会改变的,正如很多人对李银河的愤愤指责,文化这个东西还是需要慢慢沉淀的。</p></div><p></p>见笑了,不过你可不能晕啊,你都晕了,俺还要倒贴医药费用,不合算哦。<img title=\"em01\" alt=\"\"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CURSOR: pointer;\"/>其实,说男人专用权的发明是中国人大的耻辱,还是说得过去的。但要说因为这个耻辱反抗强奸致死,是中国人最大的耻辱,就有点牵强附会,上纲上线的嫌疑咯。   [观念的东西,难道是1+1=2这么简单吗?1个耻辱的观念(男人专用)+1个难定性的行为(反抗)+1个倒霉的结果(致死)=中国人最大的耻辱?]   世俗的偏见是害死人的,但即使抛开世俗,也应该奉劝女人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理智反抗,明智保命。一刀切虽然痛快,可惜忽视了现实、世俗、权利等很多前提。理不辩不明,大家慢慢准备砖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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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贴(包括之前的那个贴)我睇了半天也搞不清楚到底要讨论些什么。老西我是欣赏的,浪兄我也是欣赏的,彩妮也是高人。但可否不要这么长篇大论去讨论一件悲惨的事呢?容易造成脑缺氧。而且这个话题,是挺那么那个的,反正。。总之。。至少我无法再堂而皇之深入浅出地讨论下去,睇到那两个字就心里就发毛,我相信一些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像在讨论一个变态杀人狂怎样把人肢解分尸煮食一样,完完全全的心理障碍。<br/><br/><br/><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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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夏小安</i>在2006-8-22 12:25:27的发言:</b><br/>   其实这个贴(包括之前的那个贴)我睇了半天也搞不清楚到底要讨论些什么。老西我是欣赏的,浪兄我也是欣赏的,彩妮也是高人。但可否不要这么长篇大论去讨论一件悲惨的事呢?容易造成脑缺氧。而且这个话题,是挺那么那个的,反正。。总之。。至少我无法做到再堂而皇之深入浅出地讨论下去,睇到那两个字就心里就发毛,我相信一些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像在讨论一个变态杀人狂怎样把人肢解分尸煮食一样,完完全全的心理障碍。<br/><br/><br/><br/><br/><br/></div><p></p><p>没错啊,狗咬男人会给诸位到来发毛的感觉吗?会有心理障碍吗?同类相残,尤其是号称进化顶端的人类相残,往往披着“文明”等冠冕堂皇的外衣,手段却野蛮过野兽,人吃人,连骨头都不剩,当然令人发指了。精神上的**(照顾小安的感觉),大概只有人类发明的了。没完没了的**(还是照顾小安),是该闭嘴了<img title=\"em15\"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15.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p><p>中国人有句话:“一白遮百丑。”把以偏概全发挥到极至的女作家上了凤凰卫视,当时我以为是美女作家,屁颠屁颠追着节目看,可惜,哎……不过,女作家满意的笑容,倒让我想起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里命运女神“陈满神”的笑容,和她幸灾乐祸的预言:“孩子,吃下这个馒头,你的命运将改变。你将成为所有男人的女王……”所有掏钱看《无极》的上当了;所有参与女作家话题讨论的上当了;所有看我的帖子看得发晕的上当了……我闪<img title=\"em15\"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15.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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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夏小安</i>在2006-8-22 12:25:27的发言:</b><br/>   其实这个贴(包括之前的那个贴)我睇了半天也搞不清楚到底要讨论些什么。老西我是欣赏的,浪兄我也是欣赏的,彩妮也是高人。但可否不要这么长篇大论去讨论一件悲惨的事呢?容易造成脑缺氧。而且这个话题,是挺那么那个的,反正。。总之。。至少我无法做到再堂而皇之深入浅出地讨论下去,睇到那两个字就心里就发毛,我相信一些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像在讨论一个变态杀人狂怎样把人肢解分尸煮食一样,完完全全的心理障碍。<br/><br/><br/><br/><br/><br/></div><p>其实这个贴(包括之前的那个贴)我睇了半天也搞不清楚到底要讨论些什么。——实话实说,其实我也压根没搞清楚西蒙的“狗咬论”到底要讨论什么。只是老西那么幽默,撂出这么搞笑的比喻,让我不禁手痒痒,也来恶搞一把,好歹对得起老西的搦战。<img title=\"em15\"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15.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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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别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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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3 0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就那么多男人在讨论女人被强奸,应该反抗还是顺从?说得恶心一点,这本来就和男人没多少关系(除了强奸犯),说得好一点,万一真的发生这样的情况,自己在场的话,再讨论反抗还是屈从吧,要是自己不在场,现在说再多,效果也是不大。</p><p>不要说什么“提供意见,方便女士碰上危急情况怎么解决”这类屁话,恶心死了,这跟碰上别人有难,自己冷眼旁观差不多,真要有事,还得看个人处理事件的能力,能冷静处理的,基本都可以解决,毕竟,对面的强奸犯都是冲昏头脑的,以静制动,才是根本;遇事慌张的,就算再怎么灌输道理,还是会慌张,光知道道理,有用吗?</p><p>一句话,凡事靠自己,女士多学点防狼招数或者锻炼一下处事能力,总比在这里纸上谈兵要好!</p><p>这话题应该停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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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3 1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五更仔仔</i>在2006-8-23 2:17:12的发言:</b><br/><p>其实,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就那么多男人在讨论女人被强奸,应该反抗还是顺从?说得恶心一点,这本来就和男人没多少关系(除了强奸犯),说得好一点,万一真的发生这样的情况,自己在场的话,再讨论反抗还是屈从吧,要是自己不在场,现在说再多,效果也是不大。</p><p>不要说什么“提供意见,方便女士碰上危急情况怎么解决”这类屁话,恶心死了,这跟碰上别人有难,自己冷眼旁观差不多,真要有事,还得看个人处理事件的能力,能冷静处理的,基本都可以解决,毕竟,对面的强奸犯都是冲昏头脑的,以静制动,才是根本;遇事慌张的,就算再怎么灌输道理,还是会慌张,光知道道理,有用吗?</p><p>一句话,凡事靠自己,女士多学点防狼招数或者锻炼一下处事能力,总比在这里纸上谈兵要好!</p><p>这话题应该停了~~~~~~</p></div><p><img title=\"em01\"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img title=\"em01\"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放松点,好不好?你说的意思,在西蒙的帖子里,故乡和我都已经说过了。这个帖子本身的调侃要浓一些,发晕的朋友们,是不是觉着帖子的讽刺味道太浓烈?    不过,你还是挺有幽默感的——“说得好一点,万一真的发生这样的情况,自己在场的话,再讨论反抗还是屈从吧,”还来得及吗????<img title=\"em01\"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img title=\"em01\"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img title=\"em01\"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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