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助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乐助会对外慈善合作的规则》 《捐助学生、捐赠物资指南》 《慈善单位捐赠物资荣誉榜》
《专职办公室及各部门联络方式》 《助学工作规则与流程指南》 《慈善人士捐赠物资荣誉榜》
查看: 13810|回复: 2

召集特约慈善商户——欢迎全员参与(外联组倡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30 1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聚焦更多商家关注慈善;扩大宣传面,回馈会员和志愿者支持,我们欢迎:
一、              如果乐助会志愿者的公司产品、服务与特约商户要求吻合,请将资料尽快提交给外联组。
二、              如果志愿者拥有衣食住行、购物、旅游、学习等方面的客户资讯(全国范围),而你又没有时间去洽谈的,请提交给外联组跟进。
三、              如果你认为这些产品或服务很符合我们志愿者的需求,请尽快邀请商家加入我们或向外联组提出,由外联组跟进。

联系方式:
李斌  手机:13802731411
骢仔 手机:13760871544
黄丽瑜手机:13824434000
QQ:22118564(个人),975640079(乐助会慈善合作专用QQ)
传真:020-81279817,81740400
拓展部外联组
2011年08月3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30 1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的名称;乐助会慈善特约商户合作 项目的作用与目的;     

1)对商家:商家通过开放优惠政策获得社会名声,获得定向消费群(志愿者)
2)对会员、志愿者:会员之间的资源共享;满足需求(产品或服务);跨地区消费也可获得优惠;身份的认同;荣誉感;
3)对乐助会:通过搭建平台的过程进行助学的宣传;回馈会员和志愿者的支持;挖掘更多高度认同乐助会理念的潜在志愿者。
    isc][li]项目的详细内容:乐助会主要负责搭建平台,让民生所需的衣食住行、娱乐购物、旅游、学习等商家给持有乐助会会员卡、乐助会志愿者卡的消费者开放最大的优惠。[/li][li]欢迎各界人士参与合作[/li]

    isc][li]合作的要求条件:
    一、        认同乐助会的理念
    二、        细分到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娱乐购物、旅游、学习等。
    三、        有诚信口碑、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为合作基本条件。
    四、        以中高端消费群体为主的商户[/li]

    isc][li]注意事项;[/li]

一、签约慈善商家的服务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的任何纠纷应自行解决,乐助会不承担此责。
二、若慈善商家的产品或服务受到投诉三次以上,乐助会查证属实后将中止“慈善特约商家”的合作,并在乐助会网站通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30 1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助会特约慈善商户合作
指南

目的:
1、对商家:商家通过开放优惠政策获得社会名声,获得定向消费群(志愿者)
2、对会员、志愿者:会员之间的资源共享;满足需求(产品或服务);跨地区消费也可获得优惠;身份的认同;荣誉感;
3、对乐助会:通过搭建平台的过程进行助学的宣传;回馈会员和志愿者的支持;挖掘更多高度认同乐助会理念的潜在志愿者。

慈善商户的选择:
1、 认同乐助会的理念
2、细分到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娱乐购物、旅游、学习等。
3、有诚信口碑、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为合作基本条件。
4、以中高端消费群体为主的商户

优惠类别:
1、会员级别
2、志愿者和VIP的级别

优惠的方式:折扣/ 赠送

操作:
1、 确定目标商户
2、签订合作协议提交乐助会。
1)  外联组接到已完成签订的协议(电子版)进行初审并提交拓展部长。
2)最终由乐助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并通过。
3)已签订的合作协议由办公室存档并通知外联组跟进。
3、正式慈善商户合作信息由外联组社工在乐助会论坛发帖公布。
4、慈善商户的介绍、优惠信息等录入到“www.ahelp.cn网站特约网点专版。
5、乐助会注册标志印制、张贴。
6、定期回访慈善商户并对已张贴的标贴进行定期维护。

注意事项;
1、签约慈善商家的服务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的任何纠纷应自行解决,乐助会不承担此责。
2、若慈善商家的产品或服务受到投诉三次以上,乐助会查证属实后将中止“慈善特约商家”的合作,并在乐助会网站通报。

商户合作到期
1、            续约:与慈善商户商议并续签协议。
2、            终止:到期不续约或中途取消合作的慈善商户可通过电邮或书面的方式告知乐助会外联组,外联组社工向宣传部长备案后及时在论坛发帖,知会志愿者和会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乐助会 ( 粤ICP备17000649号 )

GMT+8, 2024-11-21 22:29 , Processed in 0.04120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