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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孙武

[讨论]走在街上,前面的老人晕倒了,你会去扶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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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13: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夏小安</i>在2009-11-17 13:37:00的发言:</b><br/>
<p>突然发现大家在这些问题上都很犹豫。在帮与不帮之间举棋不定的时候,不妨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假如在大街上倒下的是你的父母,兄弟姐妹,甚至你自己,身边全部都是陌生人,那时你希望你的家人或者你自己能够得到怎样的待遇?如果周围的人都冷眼旁观懒理你死活,由得你一个人躺在冷冰冰的地上,那时你会作何感想?风气的好坏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可以纠正,是需要绝大多数人都有明辩事非的能力,这当前这种社会里,很难。诬告的风险绝对有,但如果拿一个被诬告的可能和一条人命作比较,拿一个被诬告的可能和自己的良心作比较,哪样更重要一点?每个人的选择都不一样,但希望每个人都能尽量做得更人道一些。</p></div>
<p>道德是有局限的,良心是有风险的。不能一概而论,具体事情要视具体情况分析。至少在中国,有很多事情,很多不同的情况下,每个人的顾虑,他的想法,都是可以理解的。报道的一个个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例子,心里没有一点顾忌也是不可能的。社会大环境如此,好多事情也只能认命。道理很简单,但是很空洞,实例才最能影响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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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1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说的没错。社会风气如此,有顾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半年前我也碰过这样的事情,当时是三个人骑着一辆摩托,小孩坐前面,一个女人开车,后面还坐着个老人,上坡的时候,车冲不上去,女人又不够力撑住,车不断滑下去,最后三个人连人带车摔倒了,车压着小孩和老人的大腿,痛得熬熬叫。当时我的确有三秒钟的犹豫,站着不动,怕过去帮她们会不会说是为了避我才跌倒的,怕惹上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后来还是身边的妈妈提醒我:想什么,快去帮忙!所以才冲上去帮他们扶起车子,处理伤口,叫120,周围也有许多人在看着,但没有人站出来。后来三个人千多万谢地离开了。这件事让我觉得,虽然帮人的确要冒风险,但是能够帮到真正有需要的人,那种感觉还是蛮开心的。如果当时不帮她们就这样走开了,可能避免了一场麻烦,但日后想起心里也不会舒服。我最佩服妈妈,她虽然年纪大,但完全没有我那么复杂的想法和心眼。她的思维很简单:能帮就帮。可能老一辈的人觉得这是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轮到我们这一辈就。。时代的确不一样了,不过仍然希望能够学到她这一点,尽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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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亲身的经历!</p>
<p> </p>
<p>1、大约在2000年左右,下班途中看见自己的工友(约50多岁)因天雨路滑跌倒(开走私女装摩托车),我经过见到后马上送他去医院就诊,他儿子闻讯赶来后口黑面黑以为我撞到他!幸好他最后无事醒返,否则呢个死猫------难啃!!</p>
<p> </p>
<p>2、大约2006年左右,公司一名员工在马路行走被一摩托车撞伤,被交警送去医院后因无钱垫付而遭医院拒绝治疗(已经办好住院),比电话我!我过去后身上带的钱不多,最后拿出工作证后签名担保才给予治疗!结果那条友仔出院后与肇事司机私了拿了钱和工资走人了(湖南的)!结果我日日被医院追数,结果又上了一课。</p>
<p>------------------------------------------------</p>
<p>自此以后得到了教训:</p>
<p>1、遇事最好打110报警!</p>
<p>2、口头支持可以大声一点,但是一到签名必须谨慎和做好心理准备。</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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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1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结果那条友仔出院后与肇事司机私了拿了钱和工资走人了(湖南的)!</p>
<p>--------------哈哈,又真够厚黑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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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15: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blank20"></div>
<div align="center"></div>
<h1>男子扶起孕妇反被诬“你撞的”</h1>
<div align="center">●孕妇老公质问“既非你撞为何要发善心去扶” ●报警后警察调出监控录像还热心市民清白</div>
<div class="blank20"></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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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f(picResCoun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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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div id="ozoom" style="ZOOM: 100%"><content>
<p>  新快报讯 据《南京晨报》报道,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前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p>
<p>  前日上午10时许,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准备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前面一孕妇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孕妇斜躺在地,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路过的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p>
<p>  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当时广场上还有其他旅客,见状都围上去。就在郑先生转身要走时,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双方正在争执时,一名女子也凑上来说:“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该女子还强调自己与摔跤的孕妇“素不相识”。不一会儿,孕妇打电话将她丈夫叫来。</p>
<p>  其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孕妇丈夫问得郑先生无言以对。先前“素不相识”的女子又说是郑先生撞的人。孕妇夫妇见有了“证人”,更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继续纠缠,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报了警。</p>
<p>  双方说法一时难住了民警。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p>
<p></p></content><spa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RIGHT: 25px"></span><input style="DISPLAY: none"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div><!--/enpcontent-->
<div class="banq">(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 羊城晚报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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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9 1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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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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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梦想燕子</i>在2009-11-18 23:22:00的发言:</b><br/><p>我亲身的经历!</p><br /><p> </p><br /><p>1、大约在2000年左右,下班途中看见自己的工友(约50多岁)因天雨路滑跌倒(开走私女装摩托车),我经过见到后马上送他去医院就诊,他儿子闻讯赶来后口黑面黑以为我撞到他!幸好他最后无事醒返,否则呢个死猫------难啃!!</p><br /><p> </p><br /><p>2、大约2006年左右,公司一名员工在马路行走被一摩托车撞伤,被交警送去医院后因无钱垫付而遭医院拒绝治疗(已经办好住院),比电话我!我过去后身上带的钱不多,最后拿出工作证后签名担保才给予治疗!结果那条友仔出院后与肇事司机私了拿了钱和工资走人了(湖南的)!结果我日日被医院追数,结果又上了一课。</p><br /><p>------------------------------------------------</p><br /><p>自此以后得到了教训:</p><br /><p>1、遇事最好打110报警!</p><br /><p>2、口头支持可以大声一点,但是一到签名必须谨慎和做好心理准备。</p><br /><p> </p></div><p></p><br /><br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但是必须付出代价 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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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0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亲身经历:</p>
<p>   有次我在芳村大道区府附近,开车经过见路上有一摩托跌倒,车上为两父子,父亲头破血流儿子不知所措,我把车停下,帮忙准备把父送医院,刚好一交警到场,第一时间问:你是肇事司机吗?拿证来!我说:不是,我只是路过帮忙!该交警看了我好久不信!好在儿子说:真不是他,使我们自己跌倒的,人家帮忙的!然后儿子在现在场处理,我送他父亲到医院。</p>
<p>  到明心路芳村医院后,马上叫医生进行医疗!医生第一时间说:是你撞的吗?我说:不是,我只是路过帮忙把人送来的!医生不信问伤者!那伤者居然说:我也不知道,我撞迷糊了,好晕!医生马上叫来保安看住我不让我跑!我哭笑不得还是马上帮他挂号!</p>
<p>   这时,儿子来到医院,我拉住他要他和医生解释,医生看我的眼光好像我从对面脑科医院跑出来似的!</p>
<p>   这件是要不是那伤者的儿子两次的说明,我看我不背黑窝都要有排解释!</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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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医生看我的眼光好像我从对面脑科医院跑出来似的!</p>
<p>---应该是神经病科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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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0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残剑</i>在2009-11-22 13:05:00的发言:</b><br/>
<p></p><br/>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但是必须付出代价 你认为呢? </div>
<p>理论上讲“救死扶伤”是每个人应有的品格和行为!</p>
<p> </p>
<p>现实上讲“明智保身”才是上上策!帮人、救人方法、去到好多!而我选择报警或者携路人一起施救。损失钱财是小,万一 s 人就难当了!</p>
<p> </p>
<p>剑兄有何高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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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0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梦想燕子</i>在2009-12-1 0:22:00的发言:</b><br/><p>理论上讲“救死扶伤”是每个人应有的品格和行为!</p><br /><p> </p><br /><p>现实上讲“明智保身”才是上上策!帮人、救人方法、去到好多!而我选择报警或者携路人一起施救。损失钱财是小,万一 s 人就难当了!</p><br /><p> </p><br /><p>剑兄有何高见?</p></div><p></p><br /><br />这个代价小到钱财大到 有可能是你自己的生命 所谓的舍已救人 舍身取义<br /><br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 道德也会发生一些相应改变 比如以前女人的三从四德就已被抛弃。我们国家正在向发达国家迈进。<br /><br />西方发达国家的道德 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才去救人 也就是说首先必须先不危及到自身。他们确实是强调明哲保身的<br />因为他们觉得这样是尊重生命 他的命是命 你的命也是命;当然 他们也是很崇敬英雄的。<br /><br />最后 我觉 助人与被助 都是一种缘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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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9 2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一定会去扶,结果是后事。</p>
<p>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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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9: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次看这个旧贴,感概良多。最初的南京彭宇案只认为是个别例子,并没有令我动摇信念,但到了天津许云鹤案,开始时不时会想,在这个这样的社会去提倡救人助人,是不是太傻太天真?以至好长一段时间,见到街上的阿婆(尤其是地铁上那些阿婆)就反感。小悦悦的视频我没有看全,只看了开头一点点,就看不下去了。这是对人性和良知的无情拷问,作为一个成年人,作为一个佛山南海人,我觉得很心痛和羞愧。希望不会再有第二个小悦悦出现,希望不要再有人,做第19个路人了</p>
<p>小悦悦,我们这些大人对不起你,希望你在天国活得更开心快乐,一路走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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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樵山山上的桃花美不胜收

我应该不会去扶,我会打120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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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ZT 老人摔倒了用不用扶的医学说法<br/><br/>  作者:Goodhelper<br/><br/>  近来经常看到有炒作报导老人摔倒或孩子被撞每人搀扶帮助新闻,感觉有必<br/>要议论一下。这本是一个医学问题,在中国却当做社会道德伦理来愚昧地你争我<br/>吵,突显中国离着科学理性社会还很遥远很遥远。<br/><br/>  正确的答案是:如果你没有参加过救护培训,你不应该去搀扶!你的帮助不<br/>会对摔倒者有任何益处,而且有可能导致本不该有的伤害。<br/><br/>  假如一个老人摔倒了,如果无大碍他自己会起来。如果他由于摔倒导致了骨<br/>折,他可能起不来,但这时最忌被人“强行” 扶起。因为强行扶起有可能使仅<br/>仅是裂开的骨头彻底断开,或使已经断开的骨头发生错位。这都会使以后的愈合<br/>更困难。更危险的是有可能导致断裂的骨头刺破旁边的血管神经或器官。<br/><br/>  假如一个年轻人被撞伤倒地而你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去抱起帮助,你可能<br/>无意中使受伤者落下终生残疾。因为任何一个受伤倒地者都有可能是颈椎发生骨<br/>折,不恰当的抱动都有可能使骨折发生错位压伤脊髓导致不可逆的瘫痪。<br/><br/>  一个人倒在地上没什么,和躺在床上并无两样。那么看到摔倒或被撞伤的人<br/>应该怎样帮助呢?<br/><br/>  1。你可以到他身边大声唤他(比如大爷你还好吗?小伙子怎么样?娘子你<br/>还行吗?),确定他能发音回答,这样你就知道他的呼吸是通畅的。<br/><br/>  2。然后你应该告诉他:“你现在没有危险,如果感觉困难就躺一会儿,不<br/>要急着站起来” 。那怕是躺在屎尿泥泞中也无碍。<br/><br/>  3。如果下着雨你要打起伞不要让雨水淋进他的口鼻。<br/><br/>  4。然后你应该视情况打110 !!!!<br/><br/>  不要去扶他,对于撞伤者更不要去动他的头(当然如果他面朝下昏迷,你可<br/>以轻轻垫起他的前额已保证他的口鼻没有被堵塞)。切记,你急匆匆的“好心” <br/>上前“施救” 除了表现一下你无知愚昧的善良外,对病人百害无一利。<br/><br/>  我不知道桑兰摔倒后她的教练队友是否第一时间上前“帮助” 了?如果是,<br/>那么我的一个大胆的设想是: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桑兰可能不会瘫痪。<br/><br/>(XYS20111020)<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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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当记者在拼命煽情鞭打国人良心的时候,政府的新闻导向也没有及时把科学的施救方法向大众宣传。我相信,如果有足够的知识,百分之九十九的路人都会帮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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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2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叫人情以何堪嘛。<br /><br />早在几岁时,父亲早有教导,在路上看到老人摔倒,一定要先跟身边的人声明,是他自己摔倒我去扶他的。那时的民风还算纯朴……<br /><br />历史只不过在重演。道德与法理一直在不断较量。我们要把情理法分开,就是因为它们是不同的逻辑,要么合理,要么合法,很难两全<br /><br /><br />但不管如何,这都是历史车轮的一个痕迹,印证一段过程,最终它去向何方,谁知道。<br />总之,做好事之前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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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个老帖我更加纠结了,以前我觉得我不会冷漠地看着倒地者不救,电话至少会打一个,但是现在情况下,如果旁边没有第三者,只有我和伤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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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个有什么呢~我遇到这样的事情都几次了~但是都轻微的跌倒~扶起来都没有反被牙一口~那些老人家还是会说谢谢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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