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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9-2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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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醉里花</I>在2005-9-2 16:23:02的发言:</B>
不公平,花花的实录要转到\"乐助会员专区\"那边去,Tony哥的就可以呆这里,花花要扁嘴了.......<IMG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3.gif\">
</DIV>
<>说明我的正面报道更利于社会稳定安定团结,更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你有损哥哥们英雄形象的花絮,就内部参考啦 [s:05]</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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