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6/27期)志愿工作任期”乐助会顾问组成员名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度(第24、25期)志愿者工作任期”已于2016年12月31日结束,十分感谢所有志愿者在任期中的努力工作与无私奉献。根据2010年1月1日颁布的《乐助会顾问组管理条例(试行)》规则,顾问组成员任期为一年,本年度的全部顾问组成员到期全部自动卸任,“2017年度(第26、27期)志愿者工作任期”的乐助会顾问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上任。
在2016年乐助会经过之前的二年多摸索,最终决定按照相关部门的指导而依照社会慈善的规律,毅然决定进行了二大重大的改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提取运营商经费,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专职办公室及日常工作的经费开支问题。在2016年中,乐助会各部门、各地区为此向捐助人及社会各界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令专职社工队伍逐步恢复到原来的规模,保证了助学工作的继续进行。当然,这其中还有顾问们从各方面的无私奉献,才令乐助会在2016年各项工作如常进行,志愿者队伍继续发展。在此,对全体顾问组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顾问组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向“2016年度乐助会顾问”全体成员征询续任意见,向理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的乐助会顾问成员推荐名单。理事会根据2015年度各位顾问的工作审评情况,经研究决定聘任“2017年度(第26/27期)志愿工作任期”的顾问组成员名单如下:(以首字英文字母排列)
顾问组成员:
正组长:曾维鹤
副组长:王楚皓
成 员:陈艺元、符平、冯惠环、彭华、王德亮
法律顾问:
莫春英(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
刘应刚(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乐 助 会
2017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