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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助会规则] 关于严禁借乐助会会员身份谋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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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0 2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据有关单位和乐助会会员反映,有人借用乐助会会员的名义,以参加过乐助会的助学活动、为助学作出过贡献为由,向教育局、学校的老师提出办理一些个人私事。
     我们了解后颇为震惊!乐助会在各地方开展助学工作,以不增加受助地区的财政负担为原则,所有助学经费都自行筹集,我会也不干预受助地地方事务,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事务,不接受受助地任何形式的反赠或回报。

     为此,出现上述以公谋私的要求,严重违背了乐助会是一个不给受助地区增加负担的原则。希望大家共同监督,让我们共同为营造一个纯洁的公益助学氛围而努力! 


                   乐助会
           二零一零年零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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