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助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倡议书】向贫困学校捐赠书桌

《捐赠书桌慈善榜》

《慈善单位捐赠物资荣誉榜》

《慈善人士捐赠物资荣誉榜》
(2006-至今)

《捐赠物资慈善榜》
(2004-2005年)

【倡议书】为山区孩子捐赠图书

《乐助会图书室汇总》

《捐助学生慈善榜列表》

《志愿者荣誉榜》

《爱心助学合作项目总览》

《乐助会大事记总汇》

《新闻媒体报道》

《“书桌捐赠”汇总》

《“图书室建设”汇总》

《本版面的专题使用指引》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马翠云

[乐助活动] 乐助会四周年纪念会心得体会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5-5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也谢谢大家能记得我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会员,真的!我看到金星的信箱留言知道自己乱投稿子了,很抱歉,由于自己不仔细看章程鲁莽导致的.今天看到它却意外的被人迁到合适的地方发表了,还看到那么多支持,真的很感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6 16: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52013</i>在2008-5-4 12:50:48的发言:</b><br/><p>说明老同志对新同志照顾不周,没能让她(他)们有宾至如归之感。与俺第一次参加活动雷同。</p><p>老同志应主动与新同志沟通。平时老同志与老同志见面很是激动,又是拥抱又是打KISS,往往忽略站在或坐在某角落的新同志。</p><p>新同志应主动与老同志沟搭,因为乐助会里的同志们都是相当地热情,不用见外。</p><p>一会生两会熟三会就可以拥抱了。</p></div><p>这位同志的建议除了第一句其他可以忽略。。。。。。。汗~~~~~</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7 2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迷途汉</i>在2008-5-4 15:55:06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萍师姐</i>在2008-5-4 0:55:22的发言:</b><br/><p>动作真快,而且感受很深刻,写得真好!活动当天只顾着组织准备节目,忽略了照顾到场的新朋友,真的很抱歉,幸好在回程的路上能够一同陪伴,快乐畅谈,真的很开心,并且在我俩的高声谈论中,让我们瞄到了坐前排的帅哥偷偷记下了“乐助会”,嘻嘻,这也是我们分享快乐时不经意收获吧!期待日后的助学路上,有你同行!</p></div><p>看来<font color="#f70968">小萍要批评沱沱令</font>才得,都没有介绍个新来的靓女给大家认识呢。</p></div><p>汗,挨批评了~~~~~~~</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7 2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黑体" color="#2292dd" size="5">很抱歉!未能再茫茫人海中认识你,但只要你还继续参加乐助会的活动。我相信我们有拥抱的一天!(*^__^*) 嘻嘻……</fon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8 1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马翠云</i>在2008-5-5 21:13:59的发言:</b><br/>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也谢谢大家能记得我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会员,真的!我看到金星的信箱留言知道自己乱投稿子了,很抱歉,由于自己不仔细看章程鲁莽导致的.今天看到它却意外的被人迁到合适的地方发表了,还看到那么多支持,真的很感动!!</div><p>   没事的,因为你毕竟来论坛时间不长,慢慢熟悉以后就好了,你的辛苦创作我们都会支持,你对乐助会的热情我们也更加支持!!</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8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我个人认为助学应该要更多!更广!更浓!!!更多的人了解! 更广的学生收益! 助学活动更浓哦!<br/> <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0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一会生两会熟三会就可以拥抱了。</p>[s:17][s:17][s: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7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哗哈哈</i>在2008-5-3 21:59:00的发言:</b><br/>
<p><font size="4">希望你不要觉得我们陌生,能够融入我们这个大家庭里!</font></p>
<p><font size="4">乐助会欢迎你的加入!可惜那天没时间认识你,希望下次见面时,大家能够真正的坐在一起聊天!</font></p></div>
<p>惊人吧?重看这个帖子,哗哈哈,你一年前的心愿达成了!五周年第二天的活动时,马翠云正是和你一起,参加综合队的活动了!</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乐助会 ( 粤ICP备17000649号 )

GMT+8, 2024-11-22 19:16 , Processed in 0.042552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