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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助会公告] [公告]新增一版面:《互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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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0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实现乐助会的第三个任务:互助团体,并为了回报志愿者们为乐助会及贫困山区儿童的无私奉献,经过临管会的研究决定,新增一版面:《互助中心》。</P>
<>“互助中心”暂定只提供给志愿者使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作商讨。</P>
<><B>《互助中心》发帖规则(试行)</B></P>
<>《互助中心》是<B>乐助会</B>为回报志愿者所作的奉献而专设的版面,目的是为达到<B>乐助会</B>“互助的团体”的第三任务得以实现。</P>
<>但此版面除了原有的发帖规定外,特增加如下的条例:</P>
<>1、本版面只提供给志愿者使用,不赞成代非志愿者在本版面上发帖;</P>
<>2、只能发布志愿者本人或亲友的求助信息;</P>
<>3、发布能带给志愿者带来实惠的商品信息;</P>
<>4、发布给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机会的信息;</P>
<>5、严禁纯商业广告;</P>
<P>6、严禁利用此版面作为谋利的工具;</P>
<P>7、志愿者间的互助或商品交易所带来纠纷自行解决,乐助会不予仲裁;</P>
<P>8、所发布的信息乃发帖者个人的行为与观点,与乐助会无关;</P>
<P>9、以上条例的解释权归乐助会所有,并保留修改条例的权利。</P>
<P>此条例为试行草案,将在实践不续修改完善。各志愿们在发帖之前务必详细阅读,凡发帖者将视为同意以上条款。一但发现违反上述条例者,将删除其在本版面发帖的权利,严重者将开除会员资格。</P>
<P><FONT color=green size=3><B>乐助会</B></FONT>
2005年1月2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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