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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投海自尽的老父亲,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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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9: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333333;">刘德华的崇拜者</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兰州女子杨丽娟的</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333333;">父亲</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杨勤冀因刘德华未满足女儿想与刘德华私下见面的要求,于当晚在香港</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333333;">投海自尽了。在此之前,媒体曾经报道过<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68</span>岁的父亲</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杨勤冀为了女儿苦追偶像刘德华<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13</span>年,不仅倾家荡产,竟然还要卖肾筹款。</span></p><p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杨丽娟今年都<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30</span>岁了,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她不仅自己不去工作赡养年迈的双亲,尽到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反而无所事事,让父母倾家荡产去追星,甚至要老靠父亲卖肾筹措经费。杨丽娟达到如此疯狂的地步,作为父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span></p><p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从教育的角度来看,父亲杨勤冀多了一份溺爱,少了一份理性,太过于迁就女儿非理性的行为,以至于让其女一步一步走向不理智的边缘。如果说杨丽娟本人已经达到法律上认定的精神上的疾病,那么她就是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监护人的父亲,不仅没有将精力和钱财花费在治病上,反而,继续纵容女儿病态的行为。尽管老父亲以死来要挟刘德华,只是为了满足女儿的心愿,从道德的角度确实是一个好父亲,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其实,杨勤冀并没有尽到一个监护人的应有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并没有真正维护自己女儿的合法权益。</span></p><p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虽说老父亲留下遗书,责怪刘德华没有满足自己女儿的要求,但是我认为刘德华没有错,错在老父亲杨勤冀。即使刘德华满足了杨丽娟私下见面的要求,也许她还会提出更多的过分要求,对于一个非理性的人来说,可能永远无法得到满足,最终只会任其在精神变态的状态下继续而恶化下去,损己损人。</span></p><p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老父亲死了,<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杨丽娟不仅没有反思到底是谁将父亲逼上死亡之路,自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反而利用媒体,谴责刘德华,利用悲情,想继续满足一己私欲,可见,老父亲之死,死得没有任何意义。</span>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作为父母是不是也应该多思考,到底怎么样才是真正对孩子的爱,应该尽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虽然对于死去的老父亲,只能是深表同情,不过叹息之余,我还是想说:老父亲,你错了!</span></p><p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black;">欢迎访问我的博客《老湖看法》<a href="http://blog.sina.com.cn/brandyhu">http://blog.sina.com.cn/brandyhu</a></span></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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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对,如果她父亲在开始就给她指出问题的话,一家人也不会在死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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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态的教育方式和成长环境,导致病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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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nda</i>在2007-3-29 9:53:08的发言:</b><br/>病态的教育方式和成长环境,导致病态的结果。</div><p></p>  最令人心痛的是他们觉得自己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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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不知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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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呆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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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4: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 抱歉,只能说这一家子人很可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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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河源地区连平元善镇中心小学

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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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2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教了一辈子书的人,最后败在了自己女儿手上!</p><p>还说局外人的不是...</p><p>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p><p>当一个故事听听,想想如何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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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0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昨天在报上看到这一新闻,叹息之余竟没有唤起我对他的一丝丝同情,这父亲真的错了。</p><p>转过来,我今天即将这一故事作为一个反面教材,来对吾儿进行教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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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娄底地区新化县水车镇大同小学

子不孝父之过。。刀子太利划到手,怪卖刀的磨的利。为什么不自己找找自己的原因。。。意味怪别人。。任何错误本人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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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娄底地区新化县古台山中心学校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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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 1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见人善,即思齐,见人恶,即内省.</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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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 1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基斯坦掠影

他们有权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尽管我们看来如此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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