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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求助]关于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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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1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个朋友,02年年底结婚,03年生一个男孩,生小孩后女方一直将小孩带到娘家那边抚养。直到今年年底这位朋友发现妻子与一名男子有不寻常关系,该男人也经常打电话到家里骚扰,但他一直找不到证据,女方也一直否认与该名男有染。因为这样他和妻子一直关系不好,近两年时已没有住在一起,今年这位朋友向妻子提出离婚,但女方一直不肯答应及办手续,并说因为是男方提出离婚,须赔10万给她作损失费,现想咨询一下是否一方提出离婚,又无对方出轨证据,就要按女方的要求来作出赔偿?另女方提出要回小孩,但双方均无正常收入,如小孩跟女方,男方无正常收入情况下需要每月给付多少抚养费给小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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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17: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1、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出轨行为,但男方也可以吧自己收集的电话记录以及该男子电话骚扰的情况提交给法庭。如果法庭认定女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责任,法庭会判决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抚慰金,数额在不超过20000元范围内,结合女方经济能力来确定。</p><p>2、男女双方非因特殊情况分居超过2年,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p><p>3、“女方一直不肯答应及办手续,并说因为是男方提出离婚,须赔10万给她作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p><p>4、对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基本原则是看谁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有利来确定,一般要考虑双方的收入、居住条件、携带抚养条件、与小孩感情等等。小孩超过10周岁,还需要征求小孩意见。</p><p>5、无正常收入的情况下,一般判决暂时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今后有正常收入或双方收入情况变化或抚养小孩的费用发生变化,到时可以另案起诉。</p><p>6、“生小孩后女方一直将小孩带到娘家那边抚养”而且男方无正常收入,小孩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非常大。</p><p>7、有正常收入的一般按照收入的1/3支付抚养费。个体户按照当地社会平均1/3计算。(指一个小孩的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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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2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LEEZBoffice的意见清晰明了,表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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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2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被表扬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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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LEEZBoffice是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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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9: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专业人士呀~~~[s: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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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李律师啊,解答得很详细。已将意见转告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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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4: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很厉害,,以后离婚就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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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4: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杨东</i>在2006-11-7 14:26:30的发言:</b><br/>哇~~很厉害,,以后离婚就找你~</div><p>呵呵。。。你这“以后离婚就找你”。。是指以后你离婚了就找我“嫁给我”还是要离婚了就找我帮你打官司呀。。。呵呵。。。。</p>[s:01][s:01][s:01][s:01][s:02][s:02][s:02][s:07][s:07][s:07][s: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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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4: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肯定是后者啊。我又没有同性恋倾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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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8: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就是就是。。呵呵。。我也没有。。才问问清楚的。。呵呵</p>[s:01][s:01][s:01][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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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alt=\"\"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MARGIN: 6px; CURSOR: po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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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LEEZBoffice律师</p><p>呵呵,真的想找你当律师呢,不知道行不?请看看下面的链接:</p><p><a href=\"http://www.ahelp.cn/bbs/dispbbs.asp?boardID=22&amp;ID=22464&amp;page=1\">http://www.ahelp.cn/bbs/dispbbs.asp?boardID=22&amp;ID=22464&amp;page=1</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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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宝妈</i>在2006-11-7 21:33:12的发言:</b><br/><p>LEEZBoffice律师</p><p>呵呵,真的想找你当律师呢,不知道行不?请看看下面的链接:</p><p><a href=\"http://www.ahelp.cn/bbs/dispbbs.asp?boardID=22&amp;ID=22464&amp;page=1\">http://www.ahelp.cn/bbs/dispbbs.asp?boardID=22&amp;ID=22464&amp;page=1</a></p><br/></div><p> 想找我当律师,没有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我的手机、QQ、MSN我给您发站内信息了。</p>[s:24][s:24][s:24][s: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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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8: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联系上了,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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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宝妈</i>在2006-11-9 18:15:13的发言:</b><br/>已经联系上了,THANKS!</div><p>不错不错,对双方都有好处哦......如果有人联系找我看一次病的嘛,我只能获得两块四的挂号费,555,所以干脆免挂号算了,哈</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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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2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路词</i>在2006-11-9 18:49:53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宝妈</i>在2006-11-9 18:15:13的发言:</b><br/>已经联系上了,THANKS!</div><p>不错不错,对双方都有好处哦......如果有人联系找我看一次病的嘛,我只能获得两块四的挂号费,555,所以干脆免挂号算了,哈</p><br/><br/></div><p></p><p>哈,果次小朋友咳咳好想揾你嘎,不过惊你无上班,废事麻烦蔗嘛[s:01],,</p><p>好惨,果日同拒去省中医院,点知黄老医生系星期一上班,结果睇唔到。</p><p>小家伙呢个礼拜先好返咗。</p><p>无人揾你睇病系好事来嘎,哈哈[s:07]</p><br/>今次请教了LEE律师一些法律的有关知识,在此再次心感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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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8: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夏小安</i>在2006-11-6 16:41:28的发言:</b><br/>     有一个朋友,02年年底结婚,03年生一个男孩,生小孩后女方一直将小孩带到娘家那边抚养。直到今年年底这位朋友发现妻子与一名男子有不寻常关系,该男人也经常打电话到家里骚扰,但他一直找不到证据,女方也一直否认与该名男有染。因为这样他和妻子一直关系不好,近两年时已没有住在一起,今年这位朋友向妻子提出离婚,但女方一直不肯答应及办手续,并说因为是男方提出离婚,须赔10万给她作损失费,现想咨询一下是否一方提出离婚,又无对方出轨证据,就要按女方的要求来作出赔偿?另女方提出要回小孩,但双方均无正常收入,如小孩跟女方,男方无正常收入情况下需要每月给付多少抚养费给小孩?<br/></div><p>小安提出的案情存在严重问题.</p><p>第一,既然是今年底才发现与妻子关系不好,又何来后面的“因为这样他和妻子一直关系不好,近两年时已没有住在一起”,两年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如果两年的计算没有问题,那么是否意味着,在丈夫发现妻子有外遇前,他们的关系就已经出现问题?</p><p>第二,父子感情与生继来。此前,你朋友一直就很少履行做父亲的责任,因为“生小孩后女方一直将小孩带到娘家那边抚养”,既然如此,如果法院准予他们离婚,男方在感情和道德上都应该有一份自责,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考虑更多地履行抚养责任才对。但是,此男竟然还担心离婚后每月要给出更多的抚养费。不管最终法院判给谁,孩子始终是他自己的,他的行为则委实令人玩味。</p><p>基于以上认识,仅靠小安的陈述,真的还没有办法证明,双方关系破裂到底是男方的问题,还是女方的问题。因为对女方所谓的出轨,连男方也提不出任何证据,连小安也只是听了他的一面之词。</p><p>按照目前的家庭婚姻法律制度来说,要离婚实在太容易,到法院起诉一次不行,再起诉一次也许就可以了。以目前小孩的年龄来看,再考量双方经济条件几乎就是半斤八两,法院肯定会把判决小孩与母亲生活。这是毫无疑问。</p><p>如果男方首先提出离婚,而他在妻子出轨问题上举证不力,妻子又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很可能会认定为是男方说谎。这样一来,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丈夫有其它过错的话,他有很有可能要承担一部分经济赔偿责任了。有一点是很可能引起法院注意的,男方是在小孩只有3岁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的。而且是没有证据证明妻子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p><p></p><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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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4 23: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啊吻火,我都没有问得这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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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16: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想请教一下,分居两年是怎么算,是按连续算还是累加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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