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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原创]急急急,这钱能否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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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7 1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我们在去年12月28号买了一套房子,在这个月22号入伙时才发现所要交的物业管理费和当时所签合同上的不一致,每平米整整贵了4毛钱?谁能告诉我这开发商不按合同办事的解释说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合同打错,现赔我们一年每平米4毛钱的补助。也就是一年按合同1.95/平方之后的第二年就按现在入伙时的价格交2.35/平方。</p><p>请问这我们业主一起拒绝开发商的请求,要开发商按合同办事行得通不?(注:不是所有业主的合同都打有1.95/平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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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7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合同明确规定的,因该可以起诉他们,打个电话问问吧,83274066免费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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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17: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那边来电时态度很嚣张的说,他们欢迎我们起诉,但我们定嬴不了他们哦,因为我们在2005年12月30日之前签合同的业主确实没有多少户。请问老湖GG,像这种情况我们的胜算大不大啊?因为元旦后签合同的业主们确实都是按2.35/平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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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7 18: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首先,关于管理费的合同是和谁签的?</p><p>如果管理费标准的条款在购房合同中出现,只能要求发展商对合同约定的管理费和现行管理费差额进行补贴,补贴的期限可由双方协商,形式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要求一定年限的。理由是管理费是支付给物业管理机构的,包括管理酬金和管理成本开支如保洁、绿化等,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必需的条款,但如果发展商对此作出承诺,保证管理费限于约定的标准,以此作为房屋买卖条件的话,则约定对发展商是有约束力的,其对超出目前管理费的部分应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具体要视情况而定)。</p><p>如果该条款出现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话,你完全可以按约定的标准支付,理由就不用说了。</p><p>第二,目前管理费的构成问题。按广州市物价局的标准,电梯楼的物业管理费最高是1.95元,主要由管理酬金、保安、保洁、绿化几大块组成的,但实际上有的小区所收的管理费声称还包括有线电视等本应业主另付的费用,使管理费比政府规定的高出很多。在交涉时,最好先了解目前的管理费包括了什么内容。现在许多楼盘的业主纷纷与发展商支持的物业管理公司打起官司,就是因为管理费过高和使用上的不透明,对此,你可以先了解情况再决定要不要打官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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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8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谁,你好!我们的管理费价格是是和开发商的买卖预售合同里签好的。可现交楼时是物业管理处的人要比合同多收0.4/平方,原由是我们那整栋23层都是复式楼来的.因为我们买得早的业主没有后买签2.35/平方的业主多.现开发商给我们来电解释就是说在去年12月份前与我们签合同时他们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弄得我们好被动啊!因为在今年元旦起他们后面的业主签的合同上确实是2.35/平方的.而我们12前早买的才是1.95/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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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9 1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管是不是失误,只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失误的结果应由发生失误的一方来承担。问题是如果你已入住了,就要交管理费。物管公司一定会说购房合同与他们无关,对他们无约束力等,最后你还是要按2.35元交。建议你如果打算要这套房子,就先按2.35元交管理费,然后向发展商就0.4元的差额提出索赔,成功的话,就可作为成例。因为按你说的情况,只有极少数人(或只有你一户)是这种情况,发展商是可以作特例处理的。</p><p>另外,2.35元的管理费是别墅的标准,虽然你买的是复式,但如仍是电梯楼的架构,是可以坚持按电梯楼的管理费标准1.95元计算的。你先查查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看是否注明是别墅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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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1 09: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谁,你好!昨晚我细查了下,购房合同没有注明是别墅。我们还没入住,才刚交房到手,打算过二个月再装修,明年五一前入住。接下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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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1 2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与发展商无法协商的话,你可先按2.35元交管理费,随即起诉发展商索赔每平米0.4元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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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0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收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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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14: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斑竹专业人士在啊,我可是专业荒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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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14: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斑竹专业人士在啊,我可是专业荒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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