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助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882|回复: 81

[心情文章] [原创] PK"三不"男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23 14: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r/><font face="仿宋_GB2312" color="#000000" size="4">    有一BF,他从来没有说过要分手,但他是个典型的"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也许是我没有足够的魅力让他太在乎我.有人说,对付"三不"男人,要么做得贱上贱(当然本文中提到的"贱"我认为都不是贬义词,只是指某种观念而已).而我也没有足够的"贱"懒上他.<br/>    曾经我犯贱地认为可以帮一男人洗碗甚至洗内裤是一件幸福的事.曾经自己连个包包都不舍得买却给他买最贵的皮包.请他到酒楼狂吃,妈呀,我自己可是连M记都不舍得去一次.我以为我是天生就爱犯贱的人,可如今我做不到犯贱,不知是不是因为我也没有足够的爱上他呢?<br/>   如果他给不了我一个可以让我信赖的依靠,请别怪我等女生狠心的转身而走.也许我们修炼不到能接受你"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地步.有时想想,如果修炼得了也不错阿,说一定有利于共建"和谐社会".哈哈....<br/>   分手了,我就从来不会再主动联系他的,也许昨天我是那么喜欢粘着他,挽着他的手臂,围着他屁股转.....但今天我们就是陌路人,过去都已随爱一起埋葬.别忘了伤心也是有时效性的,当时也许我的确为你我的离别哭得要死要活的,但说不定今天我已把你的名字忘记.<br/>   一死党在失恋后打来电话求救,喋喋不休地说了一通后可能又良心发现,问我"对不起,你以前也遇到我的情况,不会勾起你伤心的回忆吧?"<br/>   我哈哈大笑,亏她还记起,我压根就没有想起,我只是纳郁不语,这个平时疯疯颠颠,身边永远不缺一帮男人的衰婆也被"三不"男人给震住了?<br/>   我说,你就不能为他"犯贱"吗?(当然我们之间所说的"犯贱"我并不认为是贬义词)学学我当年的所作所为啊."<br/>   她似乎要跳起来,"那不行,本姑娘凭什么要处处为他着想?为他做那么多事情?"<br/>  "他要参加生日女友PARTY,你帮他选蛋糕啊"<br/>  "靠,让他见鬼吧!"<br/>  "你做不到这些是不是?那就华丽地转身吧!"<br/>  "那可不行,我又舍不得啊!他有时又蛮爱粘上我,发起神经又蛮关心我的"<br/>  "那我救不了你,有些事你必须自己去经历去体会."<br/><br/>   "三不"男人对你"三不"通常我是认为因为他不够爱你,或是他爱无能,或是有其他的原因.分手通常不会对他有什么伤害.但不分手,你是否忍受得了这种无期的伤害?如果你真爱他,那你就等他一个星期,一个月,最多两个月.看他是不是真的在乎你.因为你没有多少青春可以等待,除非你能做如别人所说"做到贱上贱,方为人上人"你做得到吗?做不到就好好做回自己吧.又或者除非你已修炼了一颗百毒不侵的能耐.你修炼成了吗?<br/>   起码我是没有.哈哈.....<br/><br/>   我对衰婆说,如果你真忍受得了,你就好好的做他的"良家妇女"任劳任怨吧.如果决定离开,还是应该让他知道.今天分手,明天我的手就不是你随便可以牵的,电话也不是你任何时候都可以打的.问候之类的就免了,大家都有各自的忙碌.有些东西,别忘了你已没有了使用权.</font><b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4: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喜欢这类思想,说得多好[s:23][s:23][s: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5: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s:17][s:17]</p><p>支持阳光的做法.</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5: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上若习惯防备  寂寞就多了一道墙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5: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仿宋_GB2312\" color=\"#777777\" size=\"4\">做到贱上贱,方为人上人\"你做得到吗?做不到就好好做回自己吧.又或者除非你已修炼了一颗百毒不侵的能耐.你修炼成了吗?</font><br/>:\"好,我们去修练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三不”男就该用力地PK,P到他们完蛋为止,支持!好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6: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哈,俺是对自己最好的人~~</p><p>可能是别人口中的贱人~~</p>[s: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4\">今天分手,明天我的手就不是你随便可以牵的。加精!</font>[s:17][s:17][s: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7: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负责,不过无人要我去负责。[s:07][s:07][s: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18: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认同阳光的说法~!</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1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nda</i>在2006-10-23 14:37:12的发言:</b><br/>欣赏喜欢这类思想,说得多好[s:23][s:23][s:23]</div><p></p><p>我也欣赏LINDA 这样MM 的性格.做事特别的果断.</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白翎</i>在2006-10-23 15:30:03的发言:</b><br/><p>[s:17][s:17]</p><p>支持阳光的做法.</p></div><p>好姐妹,阿阿,抱抱.....</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2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星</i>在2006-10-23 15:37:22的发言:</b><br/>感情上若习惯防备  寂寞就多了一道墙围</div><p>其实我认为算不上是一种习惯的防备,遇到\"三不\"男人,我并没有说让姐妹们不给他们机会,只是期限不能太久,我们都不是王八,王八虽长寿也逃不过衰老,何况我等凡俗女子?</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2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片云</i>在2006-10-23 15:41:11的发言:</b><br/><font face=\"仿宋_GB2312\" color=\"#777777\" size=\"4\">做到贱上贱,方为人上人\"你做得到吗?做不到就好好做回自己吧.又或者除非你已修炼了一颗百毒不侵的能耐.你修炼成了吗?</font><br/>:\"好,我们去修练吧!</div><p></p>修炼成功勿忘告诉我们姐妹秘方.阿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2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烙下青粉花</i>在2006-10-23 16:06:29的发言:</b><br/>对于“三不”男就该用力地PK,P到他们完蛋为止,支持!好样的!</div><p>不知会不会惹怒一些爷们呢?闪.......</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2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t1888</i>在2006-10-23 16:16:27的发言:</b><br/><p>哈哈,俺是对自己最好的人~~</p><p>可能是别人口中的贱人~~</p>[s:02]</div><p></p>懂得爱别人,更要懂得爱自己.每个人都应该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2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流花静</i>在2006-10-23 17:12:14的发言:</b><br/><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4\">今天分手,明天我的手就不是你随便可以牵的。加精!</font>[s:17][s:17][s:17]<br/></div><p></p>阿阿,原来是静版加精的,谢过,谢过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2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寂寞</i>在2006-10-23 17:44:04的发言:</b><br/>我想负责,不过无人要我去负责。[s:07][s:07][s:07]</div><p></p><p>好像没有人说你不负责任吧? 你就先来辩解了?哈哈......</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3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欢欢</i>在2006-10-23 18:03:12的发言:</b><br/><p>认同阳光的说法~!</p><p></p></div><p>认同的都来抱抱  .阿阿.......</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3 2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4\">今天分手,明天我的手就不是你随便可以牵的,电话也不是你任何时候都可以打的.问候之类的就免了,大家都有各自的忙碌.有些东西,别忘了你已没有了使用权.</font><br/>[s:17][s:17][s:17][s:17][s:20][s: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乐助会 ( 粤ICP备17000649号 )

GMT+8, 2024-5-3 12:38 , Processed in 0.05347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