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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原创]民间借贷和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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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0 1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问:2004年8月,甲向乙借钱投资,乙打了个收条给甲,意思是:本人借甲10万元,在2004年12月31日付给甲本息共计14万元。<br/>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应。</p><p><br/>答:合法的民间借贷是手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也可以约定一定的利息,但利息的约定应该限制在“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超过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没有超过的法律一般予以保护,但诉讼中借款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偿还能力有限,要求法院调低利率,法院查明事实后,亦可以适当予以调整。<br/>你说的借10万,4个月就要还4万利息,显然不符合民间借贷的本质,系放高利贷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只须反还借款本金10万元。 <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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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2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原来如此!</p><p>又学到东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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