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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孙武

女人在遭遇强奸时应该拼死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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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9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连生命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保护贞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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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0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支持机智反抗,把命留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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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1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夏小安</i>在2006-7-28 16:16:52的发言:</b><br/><p>搞得这么复杂。</p><p>能反抗就反抗,不能反抗就保命咯。</p><p>老爸老妈绵干絮湿的拉扯大一个人这么容易啊</p><p>怕别人笑?这年头做妓女主动卖身都卖得理直气壮,良家妇女无辜被侵犯就得给人指指点点了。真是笑话</p><p>条命是自己的。老公不理解可以离婚再找过。当俾鬼压一次就好了。</p><br/><br/></div><p></p><p>反抗与保命之间,小安的观点看似搞笑最为辨证。首先,能反抗就反抗;其次,不能反抗就保命;最后,老公不理解可以离婚再找过。理智、自信、自由,好一个女人(呵呵,猜想不是女孩了,观念成熟啊)。  </p><p> 一个曾经担任警校武术教官告诉我,女性遭遇暴力侵犯时,有2个弱点,1、以为反抗只靠力量,女性力量不如男性的情况下,恐慌+怯懦下,大脑智慧+身体力量同时失去功能,或者胡乱反抗导致力量急速耗尽,或者放弃反抗纵容犯罪;2、女性心肠的柔软或者说软弱,使女性在反抗时不能或不敢用出致命手段,其实在犯罪过程中,强奸犯也是极不理智的,就象恐慌令女性丧失理智,欲望同样时强奸犯丧失理智,此时,武术观点上说,强奸犯空门大开,破绽百出,何况男性的致命弱点(众所周知)和眼睛(很容易攻击),都是一击制敌的。    如果在恐慌情况下,只知道攻击头部、四肢、胸部、腹部,闹不好,反而可能击起对方的兽性。   记住,对犯罪的软弱,就是对自己的残酷。   该教官曾被许多有钱人请去教女眷女子防身术和防狼喷雾剂使用技巧,一位学员还用顶档+喷雾剂,成功制服一匹色狼。</p><p>一般情况下,强奸犯是不愿背杀人罪的,遭遇拼死反抗,做贼心虚,逃逸多是可能的。所以说,反抗并不一定致死。要说不反抗可以保命,真遇上变态色狼,你就是再配合他,可能小命也还是不保。   理论上分析,致死强奸,1是遇上变态,2是刚出道的强奸犯遇到激烈而不理智的反抗,遭遇变态要么认命要么你比他聪明,遭遇雏儿就看你冷静和智慧了。</p><p>如果实在倒霉,要么亲人、朋友等周遭人群能看淡这事,压根不提,就是不幸中的大幸。如果屋漏偏逢连夜雨,遭遇落井下石,只能认命,同时坚强自立,别人说三道四,由他去吧,还能怎样?</p><p>综上所述,执着保命或者反抗,都是片面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选择了就不要后悔,要敢于对自己负责,选择了就不要管别人说三道四,就不要再讨论无谓的话题。   ——因为我要“坐断天下人的舌头”<img title=\"em01\" src=\"http://www.ahelp.cn/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CURSOR: pointer;\" al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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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1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拼死”反抗,是说反抗的很激烈,把命都豁出去了,并不一定反抗致死。拼死是手段,致死是结果。反抗不是致死的主因,过程中罪犯的反应才是主因。所以说,反抗一定要摆出拼死的态度,但拼死也要注意理智。   说完了,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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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浪兄好专业[s:0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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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理智上应该不反抗,感情上,现实生活中可能做不到。</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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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2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篇强奸大论[s: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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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0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戏的~~~~~你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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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0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觉小安的思想跟烨子有D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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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1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笼包</i>在2006-8-1 9:36:08的发言:</b><br/>发觉小安的思想跟烨子有D相似</div><p>小包整多两笼,小包整多两笼,唔怕滞,唔怕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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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 14: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一个转自天涯的帖子

??有一个花季女孩子,为了抵抗强奸,惨死于歹徒的刀下。引起大家的讨论。 <br/>   <br/>  有一个女作家,写了篇文章叫做《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似乎如此还不足以表达她的愤怒,再在题目后边加了个感叹号。看得出这位女作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br/>   <br/>  突然感觉到这件事有点意思,值得分析一下。需要事先声明一下的是:恐龙被强奸的事件不在分析之列----那是一种福利。这是已经被论证过了的定论。 <br/>   <br/>  要构成一例强奸案,需要两个要件: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是若干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则是轮奸,若是若干个男人和若干个女人,那叫群奸。本着奥卡姆剃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原则,我们只讨论强奸,是的,只讨论强奸。(妈的,一提到这个词我就有冲动,有冲动),平静一下接着说。 <br/>   <br/>  赵老师早就谆谆教导过,做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但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一旦存在女方不愿美好,而男方对美好的追求又过于强烈,并且采取了强制性的行动,那么这件美好的事情便演化成了一例强奸案。 <br/>   <br/>  只所以将一件美好的事情演化为一件强奸案,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中的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br/>  一方面,强奸案的实施者,为了得到美好,愿意付出多高的代价? <br/>  而在另一方面,强奸案的被实施者,为了拒绝这个美好,愿意付出多高的代价? <br/>  强奸案的实施者不知道被实施者的底线,而被实施者同样不知道实施者的底线。 <br/>   <br/>  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当然是双方在事件发生之前都亮出自己的底线,就像赌牌九,谁的点数大,谁赢。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个博奕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会虚张声势。 <br/>   <br/>  这有些类似于一场商业谈判,或者说大国之间的博奕,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双方必须不断的试探,扩张,摸底。而这种试探演化下去,所造成的后果不外乎以下几种(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不采用这种专业的绕口令的叙述方式,把实施者叫做男人,把被实施者叫做女人。): <br/>   <br/>  当男方的底线高于女方的底线时,也就是说,当女方的反抗意志大于男方的性意志的时候,强奸无法实施。 <br/>   <br/>  而当男方的性意志大于女方的反抗意志的时候,强奸成立。 <br/>   <br/>  当男女双方的意志都足够大的时候,两败俱伤。由于自然身体条件的原因,通常情况下伤的都是女人。所以,我们有必要重点探讨一下女人的底线问题。也就是说面对强奸犯,女人应该怎么做? 接着而来的问题是,如何评价这个女人的做法?<br/>  <br/>  这里边有两个关键词:<br/>  <br/>  第一,尊严。<br/>  <br/>  第二,宽容。<br/>   <br/>  首先,这位女作家提出一个观点,就是女人面对强奸的反抗不是为了自己的身体,而是为了男人的“性专署权”。这位女作家首先把包括自己在内的女性归于“男人用品”我是很不赞同的,什么叫性专署权?伟大领袖毛主席站在天安门城楼上早就喊过了。已经解放几十年了,国家领导人都换了几茬了,妇女早顶半边天并且恨不得把男人那半天也顶过来了。现在还有那个女人愿意心甘情愿把自己归于男人的奴隶男人的床上用品?有的话麻烦你介绍一下,我想把老婆换一换。 <br/>   <br/>  所以说,这位女作家的提法不成立。女人反抗强奸,应该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是“自己”的那种叫做“尊严”的东西。 <br/>   这里涉及到三个方面:<br/>  第一,作为社会人,能否接受对自身尊严的侮辱<br/>  第二,作为自然人,是否愿意接受对自己身体的侵犯<br/>  第三,作为动物,是否愿意以这种方式为对方传递基因<br/>  <br/>  而这三个方面,又可以上升并且归纳为一句话,做为一个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尊严。<br/>  在一个社会中,每个人维护自己尊严的底线是不同的。有的人,情愿为了这种尊严放弃生命,换言之,她把尊严看得比生命更宝贵。 <br/>   <br/>  而有的人,她把生命看得比尊严更宝贵。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愿意放弃尊严。 <br/>   <br/>  前者,值得人尊重,但是后者也并不应该受到鄙夷。<br/>  <br/>  于是现在我们引入第二个关键词,宽容。<br/>  <br/>  宽容不仅仅是一种美德,更应该是一种大众的价值取向。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价值观,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价值观的权利和自由。当这种价值观不对别人不对这个社会造成伤害的时候,它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br/>  <br/>  惨死于歹徒刀下的女孩子选择了她的维护尊严的方式,别人应该对她的这种选择方式表示尊重。同时,我想女作家也有她维护自己尊严的方式(当然如果她还有的话)比如一见歹徒就拿出个套套帮歹徒戴上然后自己开始脱,那么我们也应该尊重她的这种选择方式。<br/>  <br/>   但是现在问题的矛盾在于,把尊严看得重要的和把生命本身看得更重要的他们之间不能够达成谅解和宽容。<br/>   <br/>  尊严第一的,说生命第一的是贱。 <br/>  生命第一的,说尊严第一的是傻。 <br/>   <br/>  这只是正常的矛盾,但这位女作家,更把尊严第一的说成是“耻辱”并且是人类的“耻辱”。这就有点抬着头捅马蜂窝的意思了。不要脸的方法有很多种,完全可以换一种表达方式嘛。 <br/>   <br/>  纵观人类历史,维持一种信念,并且把这种信念看得高于生命的人比比皆是,并且正是这种人,推动了人类发展的进程。且不说传说中被钉于十字架上的人子。那鲜花广场上烧死的布鲁诺,那个叫着“别动我的园”的阿基米德,那魂断蓝桥的尾生,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岳武穆、袁督师、杨靖宇、赵一曼。。。。。。等等等等。他们都是为了维持一种信念,这种信念或者是爱情,或者是理想,或者是尊严。他们的这种人生价值观,值得我们敬仰,至少是尊重。 <br/>   <br/>  这位女作家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反抗底线放到非常非常底,比如说膝盖以下,这是她的自由,我个人尊重她的这种自由。并且我跟赵老师观点一致,认为这实在是一件美好的事。我也盼望着尽可能多的女人为了维持生命都把这种底线放到最底。想一想,届时,我拿把小水果刀就可以去街上劫几个妞爽一把,爽过以后只须恶狠狠的说:“敢报案杀你全家”。然后就会太平无事。这不仅是我,恐怕是全天下男人都盼望的事情呢。 <br/>   <br/>  但我还是希望找个面对强奸能抵抗一点的,以不失去生命为底线的女人做老婆。 <br/>   <br/>  <br/>  因为当文化传统能够接受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以后,自然也就能够接受整个民族的被强奸,而这个结果,就是中国的文化精英们在努力做的事。并且,他们或者说她们,很渴望能够成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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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蒙兄转的帖够精辟,够专业。该女作家的避孕套不单想套住强奸犯,还想套住普天下的男男女女,她很想把她的“快感”传授给某些人。清醒的人不要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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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16: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那个女作家的大论,我相信,世界上没有强奸犯能对她构成威胁</p><p>----因为她比唐僧还厉害,孙悟空都要头痛。</p><p>大家相信歹徒兽性发作的时候还有思维的吗?</p><p>未曾等那女作家准备好发音,就已经完事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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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强奸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贞操与性命的问题。就象日本人侵略中国,就像领导故意扭曲你的意思。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做是一样的。由个人性格,修养,理智所决定。</p><p>嘿嘿,做为女人很幸福,没被强奸过,不知道面对强奸会怎么做?</p><p>如果人类只有强奸和被强奸的话,我选择强奸,只是想想而已。</p>[s:01][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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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 1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一个完美的答案(当然,有这样好彩碰到的歹徒是这样蠢的才行):</p><p>27日傍晚,省城明光路附近,一持刀歹徒闯进出租房内,对一独居女孩实施抢劫强奸。女孩机智与歹徒周旋,与其拉起了家常,使歹徒放松了警惕。次日凌晨,趁歹徒熟睡之机,女孩逃出房门,协助警方将歹徒擒获。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抢劫、强奸被刑拘。<br/><br/>  持刀歹徒冲进出租房<br/><br/>27日18时左右,小娟(化名,18岁)下班后回到戴安桥巷出租房内,准备休息。突然,“轰”的一声响,房门被踹开了,一名手持匕首的小青年冲进房内,低声呵斥:“抢劫!”并迅速用房内的“热得快”电线将小娟双手捆绑住。 <br/><br/><br/>小娟吓蒙了,只好按照小青年的要求,将身上仅有的几十元现金、银行卡悉数交出。<br/><br/>  小青年抓住小娟的头发向墙上狠狠撞去,并挥舞匕首,提出要跟小娟发生关系。“如果我不从,他肯定会杀了我。我只好假意顺从,寻找逃脱机会。”事后,小娟对民警说。<br/><br/>  女孩忍辱周旋12小时<br/><br/>  就这样,小娟强忍泪水,任凭歹徒糟蹋。之后,小青年再次提出要求,要和小娟“处朋友”。为了保全性命,赢得逃脱的机会,小娟假意答应了歹徒的要求,并与歹徒拉起了家常。“我都做你女朋友了,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你的父母啊?”“以后你怎么养活我啊?”……<br/><br/>  当晚,歹徒再次兽性大发,与小娟发生了关系。不过,歹徒以为小娟真的顺从自己了,渐渐放松了警惕,竟在小娟房内呼呼大睡起来。<br/><br/>  趁歹徒熟睡溜出报警<br/><br/>  28日凌晨6时许,小娟见歹徒已经睡着,悄悄溜出房门,随手将大院的铁门反锁,跑到附近电话亭报警。合肥市公安局201号巡控车迅速赶到,在小娟的带领下来到出租房楼下。“就是他!”小娟尖叫一声。民警循声望去,一名穿黄色T恤的小青年拿着一把钥匙正准备开门。民警迅速冲下警车,将该男子控制住,并从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经当场审讯,嫌疑人叫小强(化名,17岁),长丰县人。<br/><br/>  “你们抓我干吗?”当民警将黑洞洞的枪口抵住其脖子时,小强还镇定自若,“她是我女朋友,跟她发生关系,怎么算是强奸呢?”对于入室抢劫的事实,小强解释:“我和她闹着玩的,只是想吓唬吓唬她。”<br/><br/>  “他完全是个法盲。”这是民警对他的第一印象。据小强介绍,他还有一个比他大5岁的女友。目前,小强因涉嫌抢劫、强奸被刑拘。<br/><br/>  名节与生命孰轻孰重?<br/><br/>  小娟与歹徒周旋12小时,并协助警方将歹徒绳之以法,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清白被玷污。她的这种做法合适吗?安徽大学社会系一位教师认为,她很赞同小娟的做法,因为人身安全高于个人名节。“她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在当时的情况下,小娟如果与歹徒激烈反抗,可能危及生命”。<br/><br/>  目前,社会上对“面对色狼,女孩到底是否该反抗”也有争论。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也认为女子的名节比生命更重要,主张女孩面对色狼应该殊死搏斗。不过,这位老师认为,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远远高于个人名誉。“面对歹徒,小娟能沉着冷静地面对,并设法与对方周旋,这本身就是难能可贵的。社会应该给予她更多的关心和爱护,不应该去谴责她”。<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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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 17: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个女孩子很聪明。</p><p>如果一个女孩,在歹徒的淫威下没有屈服,而最后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崩溃,那才是社会的悲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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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1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6号(上周六)晚上看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女作家和男律师对决,一个观众问:“今天中国的女人还有贞操观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女作家的立论就不成立。如果是肯定的,难道一定是男同胞强加的?难道就没有追求完美的女人和男人?答案如何,相信大家都心里有数。当你遇到强词夺理的女人,最好是不要去理她。这次真可能挨砖头了。我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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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1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周末,和两个好朋友闲聊.并且用这个题目采访了她们,(呵呵,业余时间我爱问这样的问题),她们的想法出其的一致:死了算了.</p><p>吓我大跳!!!^_^</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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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8 0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nda</i>在2006-8-7 11:44:59的发言:</b><br/><p>周末,和两个好朋友闲聊.并且用这个题目采访了她们,(呵呵,业余时间我爱问这样的问题),她们的想法出其的一致:死了算了.</p><p>吓我大跳!!!^_^</p></div><p>传统思想真是杀人不用刀啊!转了那么多帖,其实只是想引导大家思考,现在谈谈我的看法。我认为:</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00ff\" size=\"5\">女人被强奸和男人被狗咬是完全一样的事情。</font></p><p>如果一个男人,有一天突然被狗咬了,只要他没被传染狂犬病,只有他没有被咬掉什么部件,他就可以开开心心地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同样的,女人为什么不行呢?因为她的一个进入权被人侵犯了,而这个进入权本来应该属于另一个男人,所以,为了保护别人的这个权力,她需要付出生命来保卫...我已经写不下去了,所以,我在最初就一直追问,到底是谁的权力受到了损害?是她的吗?不是!</p><p>所以,几乎所有的争论都隐含了一个荒谬的前提,就是女人被强奸后,她就没有尊严,没有人格,没有...天啊,很多女孩子最后不是因为被狗咬而崩溃的,<strong>人比狗可怕多了</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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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2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哈,可爱脸蛋的西蒙泥在这里搞得好热闹啊,把这么一个话题讨论起来了,有点意思!</p><p>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对强奸的法律定性和惩罚认识问题,在法律上,强奸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受害者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即或在被强奸过程中防卫时造成强奸者死亡等严重后果,受害者也不会有多大的法律责任。在强奸事件中,法律规定是第一位的,道德是次要的。当然多对一的轮奸不在此列。</p><p>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受害者首先要沉着冷静,其次在稳住阵脚,再次要灵活应对。沉着冷静,就是要想到自己的人身利益和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和侵犯,处在危险之中;稳住阵脚,就是要有正确处理这类突发事件的心态,作出事件发展趋势及后果以及可能受害程度的大小的正确判断;灵活应对,就是要快速分析对方的特点,并抓对方的弱点,主动出击,与对方巧妙周旋,然后采取有利措施进行反击,战胜对方。</p><p>稍看了上面的贴子,觉得5楼浪淘沙提到的有一条做法有些合适,即以退为进,先稳住对方,然后震住对方,最后战胜他!</p><p>还有一些简单的办法:受害者遭遇强奸时,可以大声呼救;或告诉强奸犯假称自己有艾滋病或性病;或转移视线误导罪犯等,都会对其产生威慑力量。</p><p>总的来说,遭遇强奸时最好的办法就是:想更多的办法使自己不被强奸,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其实,对于受害者来说,贞操和生命是同样重要的,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没有生命了贞操还是会被人们传颂的;而有生命而没有贞操,那生命也是残缺的!</p><p><font size=\"3\">个人认为:“冒死反抗是一种过时的“节烈”观”、“<font face=\"宋体\"><font color=\"#000000\">女人被强奸和男人被狗咬是完全一样的事情</font>”,这样的判断句是不正确的,这其实是对女性尊严的一种莫视,甚至人格污辱,作为男人,作为非受害者,我们要有良知,传统道德好的东西还得继续保留,这样才能真正闪烁出人性的光辉!</font></font></p><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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