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助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292|回复: 10

[法律] [求助]关于门卫合同到期(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14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情况如下:</p><p>       门卫是以反聘方式聘用回来。在聘用时只口头说明工作按三班制(早班、中班、晚班),只有底薪+200元的岗位津贴+年终奖,再没有其它补贴,但凡节假日有上班的,工资都按底薪的3倍计算,星期六日上班的按正常的基本工资计算。每天工作八小时,工资按三十天来计算。在工作其间如要休息的可以叫人代顶班,顶班费用自付。现合同期满,公司不给予续用,离职手续已办理十天。</p><p>       请问,在这样情况下是否可以追讨星期六、日和上中班、晚班的加班费和补贴?</p><p>       谢谢!</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4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另:如果区劳监不接受此委托,什么部门会按受此类案件?</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5 2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拉倒吧,开头说好了就别去害人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7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3\">不知道原来的书面合同有没违反劳动法呢?律师斑竹如看见可以解答一下。</fon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9 1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首先,“反聘”就意味其本人已退休,正在领养老金的。通常这种情况,双方的合同都会被劳动部门认为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法律依据不同,前者受合同法管,后者受劳动法管。</p><p>第二,既然明确了以上的区别,就知道返聘后,双方的合同是劳务性质,劳监部门不受理投诉可能就是这个理由。劳务合同既然归合同法管,也就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处理,违约时应到法院起诉。</p><p>至于是否可以追讨星期六、日和上中班、晚班的加班费和补贴,既然合同有约定,而公司没有支付的话,当然可以追讨,办了离职手续不等于放弃合同权利。</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9 18: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4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另:如果区劳监不接受此委托,什么部门会按受此类案件?</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5 2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拉倒吧,开头说好了就别去害人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7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3\">不知道原来的书面合同有没违反劳动法呢?律师斑竹如看见可以解答一下。</fon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9 1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首先,“反聘”就意味其本人已退休,正在领养老金的。通常这种情况,双方的合同都会被劳动部门认为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法律依据不同,前者受合同法管,后者受劳动法管。</p><p>第二,既然明确了以上的区别,就知道返聘后,双方的合同是劳务性质,劳监部门不受理投诉可能就是这个理由。劳务合同既然归合同法管,也就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处理,违约时应到法院起诉。</p><p>至于是否可以追讨星期六、日和上中班、晚班的加班费和补贴,既然合同有约定,而公司没有支付的话,当然可以追讨,办了离职手续不等于放弃合同权利。</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9 18: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乐助会 ( 粤ICP备17000649号 )

GMT+8, 2024-11-22 14:16 , Processed in 0.04140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