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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助会规则] 关于禁止索取新年“利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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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07: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会员:

  春节派“利是”(红包)是中国文化的习俗,在网络中可以搜索到《利是的由来》中介绍:“利是”派出去的时候,一定要见到笑脸,这封利是就像捡回了一个欢乐,双方都兴高采烈。

  派“利是”本来是一件开开心心的事,但却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乐助会的会员们。乐助会已是众多会员的大家庭,春节期间相约聚会是会员们加强沟通的重要环节,而各部门常常利用此假日来举办的各类活动已是助学工作的一部分(如“开年饭”、部门聚会等)。但由于过往派“利是”的问题处理不好,令很多已婚会员宁愿放弃参加这些活动以避免难堪的局面,给乐助会的助学工作带来的一定的影响。

  派“利是”本应派发者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但由于会员众多,彼此间熟悉友好的程度各异,且各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异,因此出现了很多尴尬的场面:
    [li]被索取者的被动:当个别未婚会员向相熟的已婚会员当众索取“利是”时,被索取者面对众多的会员十分被动;[/li][li]已婚会员的尴尬:当一方对未婚会员派发“利是”时,则令侧边原不打算派“利是”的其它已婚会员十分尴尬;[/li][li]未领取者的难堪:当相熟的未婚会员收到“利是”时,也令周边没得到“利是”未婚的会员被处于难堪的局面。[/li]

  过往,就曾经多次出现过未婚会员围攻索取“利是”的情况,甚至出现众人索取不着而将对方当众冷嘲热讽、“抛在一边”恶劣行为。为此,很多已婚会员深受其害却难以启齿,会内也为此而产生过激烈的纠纷,因而令会内现时暗里出现“未过新十五不要参加乐助会的活动”的说法,过往那些极力支持派“利是”的会员也因已婚而加入到反对派“利是”的行列中。

  今年,“广州地区团年饭”、“乐助会春季拍卖会”均在农历元月十五前举办,众多会员本来很想参加却无奈因派“利是”的困扰而不愿意报名,从而给助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为了保护乐助会纯洁无私的良好风气、互尊互爱的助学环境,为了维护乐助会助学工作正常的秩序,从现时起规定如下:
[blockquote]
    [li]严禁向会员索取“利是”;[/li][li]禁止在会内活动时当众派发“利是”。 [/li]
[/blockquote]
  请各位会员从大局出发,以尊重他人为原则,共同爱护乐助会这个爱心大家庭,令我们每一位会员开开心心地渡过每一个欢乐的春节!

   乐 助 会
201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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