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助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本专栏推荐文章》 《办理汇款注意事项及资助款疑问解答》 【求助】《访查活动求长期周末租车》 《办公室及各地区联络点》
《了解乐助会大全》 【求助】《各地区长期募集新旧纸箱》 【求助】《寻找采购书籍的固定供应点》 《捐助学生、捐赠物资指南》
查看: 8453|回复: 5

[综合类讨论] 捐助人的资料学生会知道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3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同事其中一个捐助会,但是近段时单他的受捐人常加他的Q!请问乐助会会将捐助人的资料给学生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3 1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应该是不会的喔~</p>
<p> </p>
<p>资助人与学生直接沟通不好吗?</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3 14: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右手,好久不见了!欢迎回来!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同事参加其他的捐助,受捐人常加他的Q啊?是担心捐助人的信息透露给学生,给生活造成不便的意思吗?</p>
<p> </p>
<p>关于这个问题 ,乐助会的做法是这样的:为让大家看得更详细,我直接拷“<a href="http://www.ahelp.cn/bbs/index.asp?boardid=18&amp;page=">求助学生信息</a>”版里面的“捐助学生联络表”的内容给你看:</p>
<p><font face="Verdana"></font> </p>
<p><font color="#ff0000" face="Verdana"><strong>1.我们对资助人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除捐助人同意提供给受助学生的联系方式外,其余的资料不作公开,仅由负责与您联系工作的个别志愿者了解;</strong></font></p><font face="Verdana">
<p><br/>2.乐助会为捐、受双方牵线搭桥,目前承诺“访查、回访、核实学生正常在读、学生成绩反馈”这四项工作,详情请登陆乐助会论坛“<a href="http://www.ahelp.cn/bbs/index.asp?boardid=18&amp;page=">学生求助版面</a>”查看;</p>
<p><br/>3.为了体现平等的原则,捐、受双方的书信往来采用自愿原则,您在选择资助对象时请看清楚该学生是否愿意给捐助人写信,以免双方产生误会与埋怨。</p>
<p><br/>4.资助人可按联络表中提供的学生各种联系方式直接与学生联系,了解其学习及捐款到帐情况,如资助人要求学生写信,乐助会则把您同愿提供的联系方式转达学生;如学生不按承诺给您写信,请先向该学生发邮件问询,如情况没有改善,请通知助学部协助解决;</p>
<p><br/>5.乐助会严禁受助学生向捐助人提出额外要求,如受助学生出现这种情况,请马上通知乐助会,我们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通知学校。</p>
<p> </p>
<p>——所以,如果非捐助人自己意愿同意,我们是不会将捐助人资料给学生的,这也是乐助会助学的特别之处,作为桥梁搭桥牵线的意义所在。</p>
<p> </p>
<p><br/> </p></fon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3 17: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font size="2"><a href="http://www.ahelp.cn/bbs/dispbbs.asp?boardid=18&amp;Id=34073">http://www.ahelp.cn/bbs/dispbbs.asp?boardid=18&amp;Id=34073</a></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2">关于捐、受双方书信往来采用电子化直达方式的通知(试行)</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2">.......</font></strong></p><p><font size="2">因此,逐着上述开展推行书信电子化的联系方式,现时恢复捐、受双方直接沟通便有了实现的条件,所以从现时起,我们计划将捐、受双方的电子邮箱、QQ等电子联系方式交给双方,让捐、受双方通过现代化的通讯方式进行直接沟通。</font></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3 17: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神之右手</i>在2011-4-13 11:46:00的发言:</b><br/>我同事其中一个捐助会,但是近段时单他的受捐人常加他的Q!请问乐助会会将捐助人的资料给学生吗? </div>
<p>资助人的电子联系信息在论坛 已经公开,但不等于受助人可以违反资助人意愿去干扰之。</p>
<p>这个情况,应该由学校组先了解学生是否有这样做,以防是其他人使用其名义。</p>
<p>如果属实,就提醒学生,资助人不回应的话,就是不喜欢打扰。</p>
<p>学生需要懂得避忌。</p>
<p>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3 18: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提议学校组考虑:如果捐助人不愿意直接与受助学生联系的可以教学生利用论坛短信来沟通!因为学生也可以在论坛里找到捐助人的!</p>
<p>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乐助会 ( 粤ICP备17000649号 )

GMT+8, 2024-11-22 02:19 , Processed in 0.04275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