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去年底,也就是1月20来号左右,通过中介的介绍看中了一套位于东城区二手房,房龄有10来年.不过,房产证是09年才办下来的.因为觉得房子各方面都还可以,价格也还能接受,就通过房屋中介和业主签了三方合同,并交了一万的定金.商定春节上班以后办理相关按揭,过户等手续.</p>
<p> 不料,没过几天,国家政策对房屋交易进行了重大的调控,其中有2条对我产生了直接的影响.1,银行取消原有利息折扣政策(原来有70%-85%的折扣).2二手房不满5年交易的需按照全额交营业税,税率是5.5%.(原政策是"不满五年交易房产的按照原买价和现卖价的差额的5.5%交营业税").这样一来,我所需要付出的钱就增加了很多了.做为一个辛苦打工的普通职员,压力一下就大了很多.</p>
<p> 关于"1"条中利息折扣取消这条,也别无它法,只能接受了,就当为房子多做一年奴隶.关键点在于"2"条,如果按照相关房产交易政策规定,营业税是由卖方出的.只是问题在于,在这个行业的潜规则里面,卖方是不会出这费用的,都是买方承担的,东莞这边全部都是这样的.(这点确实是,从其他朋友那了解过).而且在谈判和交定金的时候,考虑到这笔费用也不算是很高(如果按照原政策来算的话),也就答应了有我来出这笔费用.但是新政一出以后,这笔费用就大幅度增加了,从几千变为几万.</p>
<p> 我通过中介向业主表明,我只会承担原政策时候的那金额数,新政以后的多余部分我不承担.但是业主这边不肯,坚持要我全部承担.商议不成的情况下,接下来很可能会通过法律方式解决这一争议.意味着这交易很可能会以失败告终.所以在在这里特别求助,我是处于有利方吗?如果通过法律,我能退回那一万的定金吗?我还需要支付佣金吗?</p>
<p> 另外要说明的是 一:合同上没有体现由买方承担营业税这一款.二:合同上有说明如果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买方要取消交易的,仍需支付佣金这一条款.</p>
<p> 谢谢各位啦!</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