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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发布会员志愿者信息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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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如发自己的,不用说!</p>
<p>但如果发别人的,比如某某结婚某某生子某某拍拖某某出国某某生病……等等等等诸如此类信息,是否应征得当事人同意?有的时候可能发帖的出发点是一片好意,但可能却会对当事人造成不便甚至是重大影响,本版觉得就应该慎之又慎了,一不小心可能会被告侵犯个人私隐,切切!</p>
<p>大家讨论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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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确实要问问当事人同不同意,,当事人不想太过张扬,想给自已留返空间的,无谓发贴啦</p>
<p>应该要考虑下人地的感受!但愿不要像娱乐圈一样,有"狗仔队"这样的存在乐助会呀,</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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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课题太大啦!有点说不清,主张文责自负。事主有异议的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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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娱乐时代,八卦年代,每个人都如明星一样,不炒作,是不会红的。</p>
<p> </p>
<p>只是现在这个社会,有很多事情,很多新闻,亲耳听到的、亲眼看到的,都可能不会是真的,都可能是造假的,都可能是炒作的,那——这世界,还有什么是真的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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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800000">我觉得要发有关别人的贴子。</font></p>
<p><font color="#800000">要经过当事人同意,是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font></p>
<p><font color="#800000"></font> </p>
<p><font color="#800000"></font> </p>
<p><font color="#800000" size="2">当然,我现在只是对楼主的贴子做讨论没有指桑骂槐的意思。</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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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4: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 twffan="done"><b>以下是引用<i>一片云</i>在2009-6-29 11:19:00的发言:</b><br/>
<p>只是现在这个社会,有很多事情,很多新闻,亲耳听到的、亲眼看到的,都可能不会是真的,都可能是造假的,都可能是炒作的,那——这世界,还有什么是真的呢?</p></div>
<p>   原来是炒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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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钟如</i>在2009-6-29 11:23:00的发言:</b><br/>
<p><font color="#800000">我觉得要发有关别人的贴子。</font></p>
<p><font color="#800000">要经过当事人同意,是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font></p>
<p><font color="#800000"></font> </p>
<p><font color="#800000"></font> </p>
<p><font color="#800000" size="2">当然,我现在只是对楼主的贴子做讨论没有指桑骂槐的意思。</font></p></div>
<p>奇迹~~~~~~真系奇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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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5: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ish</i>在2009-6-29 14:41:00的发言:</b><br/>
<p>奇迹~~~~~~真系奇迹!</p></div>
<p>[s:05]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过这里跟你想的是不同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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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人定出的的规则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能完全通用的!</p>
<p>如果要避免这样的情况,除非不发帖!</p>
<p>好象我们图展的宣传图片,音乐的封面设计,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找到当事人,了解他/她的真实意愿的,但我想,只要是善意的,希望大家都能相互理解!</p>
<p>如果真的太出格,请有权限的人管理一下,我想已经足够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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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0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很难做什么硬性规定,一方面,我相信大家能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即保障会员的隐私,也增加一些娱乐性;另一方面,请各位版主在收到当事人要求删除有关披露他个人信息的帖子时,能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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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西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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