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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为什么不阻止他们杀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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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2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欢迎访问吻火书生法律博客:http://wenhuo.fyfz.cn/blog/wenhuo/</p><p>        2007年2月2日,五华县周江镇一村妇因欠赌债,“走投无路”,与3个孩子一起喝下断肠草(俗称大茶叶)汤后毒发身亡;<br/>    2006年12月13日,翁源县江尾镇一66岁农妇因与人吵架,怀恨在心,持菜刀砍伤2名3岁儿童后,喝下农药畏罪自杀;<br/>    2006年8月15日,东莞一农妇用老鼠药搅拌王老吉制成毒药准备自杀,自己喝了半杯后上厕所,剩余半杯被3位幼女喝光,导致其中一女死亡。检察院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提起公诉;<br/>    2006年4月22日下午,韶关某高二学生陈某企图跳河自杀未遂,浈江区新韶镇黄金村83岁的老翁王某赶来劝慰反被其用砖头砸死;<br/>    2005年9月,丰顺县一对夫妇因家庭纠纷,相约自杀。丈夫喝了一口农药后悔,看着妻子喝完剩下的农药毒死。梅州中院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丈夫无期徒刑;<br/>    2003年10月27日,梅州市双头中学4名十三四岁的女生,集体在宿舍喝农药自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br/>    2001年11月14日,四会市一对农民夫妇因败诉服毒自杀身亡,判案法官莫兆军涉嫌玩忽职罪被控法庭,引起全国轰动,后经多次审判,莫法官被判无罪;<br/>    ……<br/>    近年来,一桩又一桩的农村自杀事件,不断地充斥着我们的耳目,挑战着我们的神经。<br/>    有些自杀,让人慌恐;有些自杀,让人深思;有些自杀,让人唾恨;有些自杀,让人惋惜!<br/>    自杀,曾经和现在,都是人们讳忌的话题。特别在农村熟人社会,只要是跟自杀有关的议论,村民往往唯恐躲闪不及。<br/>    然而,自杀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又确实频频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国内心理学家早就呼吁社会,要正视自杀问题,关注自杀如同关爱生命。</p><p>                         两会议案:预防自杀</p><p>    2007年3月10日,五华县周江镇联大村农妇阿月(化名)与3个儿女一起吃大茶叶自杀身亡的事件,已过去1个多月。附近的村民似乎仍不愿提起这桩“伤心的往事”。<br/>    像阿月这样的年轻农妇,和城市的男性精英一样,已成为自杀的高群人群。<br/>    中国是报告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极少数国家之一。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透露,我国每年有15.7万女性死于自杀,150万自杀未遂。自杀已成为农村女青年的首要死因,约占总死亡的30%。全球每100个自杀死亡的女性当中,55.8人就是我国女性。我国农村女性每年的平均自杀率达30.5/10万。为此,2006年底,全国妇联已在十三个省设立监测点,对中国农村妇女自杀状况进行摸底式调查。 <br/>    卫生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6%。据此,有学者推算,实际自杀人数比统计还多,可达60万人以上,绝对数字居世界第一。<br/>    “在广东,每年有2万人自杀身亡。”省精神卫生研究所的贾福军教授透露。<br/>    面对如此庞大的自杀人群,国内的社会却并未投以过多的关注。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的谢丽华直言,据国内官方数据,艾滋病感染者在我国有13万多,死亡者不到1万人,相比于因自杀身亡的,这个数字太小了,自杀更应该引起重视。<br/>    阿月一家4口,比起数十万的自杀群体,可能微不足道。村民们不愿对生前的阿月“妄加评论”,也可能情有可缘。<br/>    然而,1条生命的毁灭,和100条生命的毁灭,给社会带来的创伤是同等的,给亲人带来的痛苦更是无以复加。<br/>    看着这个群体一天比一天庞大,谁来阻止他们自我毁灭?<br/>    3月11日,叶青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起《关于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自杀条例的议案》,这是国内第一份关注自杀问题的立法议案,消息传出后,社会反响强烈。<br/>    “有些自杀者,在刚产生自杀念头时,如果能被周围的人群及时发现,完全可以避免。”议案正式提交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议案组后,叶青向南方农村报透露,这份议案明确提出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鼓励自杀、预防自杀是每一个公民责任四大立法原则,并明确以增进社会和谐、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为目的。“至于结果怎样,还有待讨论。但即使从议案降到建议、再由建议降到领导参阅件,也是有意义的。”<br/>    近年来,广东的本土学者也在不断呼吁,要求建立由政府主导的“自杀干预机制”。记者从侧面了解到,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的专家,便曾多次通过人大、政协提交议案。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议案总是石沉大海。<br/> </p><p>                    谁来阻止农村人自杀</p><p>    连续不断自杀事件,结局一桩比一桩悲惨,而背后积压的社会矛盾更是一桩比一桩深重。<br/>    有些人,在毁灭自己时,连他人也一起杀死;甚至还有些人,没有把自己杀死,结果却害及他人。前文提到的韶关浈江案、翁源案、五华案便是明显的例子。<br/>    有学者指出,在我国,自杀已成为一个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问题。<br/>    我国约有200万自杀未遂者,这意味着平均每两分钟就有8人自杀未遂。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专家据此测算,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人承受着因家人或亲友自杀死亡所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大约有400万人承受着因家人或亲友自杀未遂所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有1700万人的心理和社会功能因他们所爱的人的自杀死亡或自杀未遂受到严重损害;特别是其中大约有13.5万名小于17岁的孩子经历过父亲或母亲死于自杀的悲剧。<br/>    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处的顾问费立鹏博士研究发现,中国1/3的自杀死亡者和2/3的自杀未遂者在自杀时没有精神障碍。而相比之下,几乎其他所有国家的90%以上的自杀者都是有精神疾病的。<br/>    我国一项自杀未遂的病例对照研究结果也表明,仅有38%的自杀未遂者有精神障碍。<br/>    “自杀死亡者背后隐藏着的是无数的自杀未遂,自杀未遂者背后隐藏着的是更多想过自杀却没有实施的人,以及许多深受他们影响的亲人朋友们。”一位长期关注自杀人群和自杀研究的社会工作者说。“无论是从关爱生命,还是从维护公共安全的利益出发,我们都应该对自杀进行预防和干预。”<br/>    频发的自杀事件,开始引起一些学者对农村的深入思考。<br/>    “以前,人们只知道城市经常有人自杀。”河源市连平县一位姓刘的镇干部对记者说,“事实上,农村的自杀现象更为普遍。”<br/>    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的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卫生部的一份年报显示,在15~44岁青壮年中,我国农村和城市人口的自杀率分别为20.51/10万和6.22/10万。<br/>    在如此惊人的高自杀率背后,农村在自杀预防和干预方面所拥有的条件和服务,却远远要比城市落后。<br/>   “说来可笑,连心理咨询这么基本的服务,在绝大部分农村也还看不到。”惠州市惠阳区的叶先生对记者说。因此,他担心,叶青代表提交的这份议案,就算最终被全国人大采纳,将来建立的各种预防和干预机制,能否把农村的特殊情况考虑进去,也还是一个未知数。“从以前出台的那些以城市为本位的法律法规,我们就可以完全印证这一担心。”<br/>     因为在现实得不到帮助。农村人每每遇到心理问题,往往只能求助于他们心目中的“神仙菩萨”,企望通过求神拜佛来求得平安和解脱。迷信活动在农村经久不衰。    </p><p>                    关爱生命万里行</p><p>    叶代表的那份议案,并不是偶然提起的,它的产生还源自一个民间组织多年的努力。<br/>   “关爱生命万里行”,一个以关爱高危人群和为其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为使命的草根民间组织,2004年4月30日诞生于湖南省醴陵第一中学。在短短的3年里,其志愿者便发展到500多名,影响力波及全国。<br/>    最初,其发起者,只是一个18岁的男生,叫肖敬。<br/>    1999年2月11日,一场意外的大火把肖敬烧成重伤,医生的经验判断,这孩子活不过15天。然而,半个月后,肖敬奇迹般地活了过来。<br/>    劫后余生,使肖敬对活着倍感珍惜。2003年9月10日,世界首个预防自杀日诞生,自杀作为一个社会问题,第一次进入肖敬脑海。同时,一股无名的使命感,使他“决定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接着,他开始悄然行动,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途径收集自杀的相关案例,并自学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相关专业知识。<br/>    当搜集到第256个案例时,他的心情开始变得特别沉重。2004年4月,他意识到一个人孤军奋战是没有用的。4月30日,“关爱生命万里行”正式成立,随后,这个组织迅速在全国各地搜寻志同道合者,网络了一大批有着共同社会责任感的学生、学者和官员来充当组织的志愿者、顾问。<br/>    有了组织的支持,志愿者们很快调查发现,中国自杀探究和干预存在一系列困难:中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死亡报告系统;中国任何地方都尚未建立自杀未遂报告系统;“死亡”、“自杀”至今仍是平民阶层最忌讳的词之一;对农村自杀死亡者和自杀未遂者探究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对可能用于自杀的工具特别是农药没有得到控制;中国特别是中国乡村心理咨询严重滞后…… <br/>    2005年11月,肖敬以春谱的笔名向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3万字的长信,直陈中国自杀现状,并提出一系列解决自杀问题的建议。不久,温总理就作出批示:“关爱生命,关爱特殊群体,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学校、团组织应有的职责……”<br/>    在过去的3年里,“关爱生命万里行”频密穿引社会,汇集了一大批有识之士的声音,直接为推动国家立法而努力。<br/>   “一个人能做的事总是有限的,民间组织和作用就在于,整合那些分散和弱小的声音,为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一位学者说,中国的自杀问题,特别是农村的自杀问题,还应该引起更多组织的关注。</p><p> <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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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2 2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中国自杀问题的五个特征<br/>(关爱生命万里行组织提供)</p><p>    中国不是世界自杀率最高的国家</p><p>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已表明:自杀率最高的国家是匈牙利和丹麦等,每年30/10万左右。斯堪的那维亚、瑞典、德国、奥地利及东欧国家自杀率也均在每年25/10万左右。我们邻国的日本每年也在30/10万以上。这比我国23/10万的年平均自杀率都要高。</p><p>    中国自杀率十年来基本相当,不应渲染自杀危机论</p><p>    有资料查证1993年我国自杀率为22.2/10万,与现在23/10万的自杀率基本相当。这说明10年来我国自杀率没有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化。只是近年来可能由于党和政府实现开放的媒体政策和透明的公开制度,让国民更有机会接触一些资料,从一定程度上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但我们不应渲染自杀危机论,近年来一些媒体恶意地炒作自杀个案等现象,在受众中造成不必要的心理暗示。这是不正确的,不科学的,更是不道德的。要知道自杀如同SARS病毒一样是可以传染的。</p><p>    中国是大国中自杀率偏高的国家</p><p>    国际上将自杀率大于20/10万的国家称为“高自杀率国家”。无论从哪种版本看,中国自杀率明显高于这一标准,并且是国际平均自杀率2-3倍(国际平均自杀率仅为10/10万),再加上中国人口基数大等原因,自杀绝对人数为世界第一。</p><p>    中国自杀与精神卫生问题密切相关</p><p>    我国17岁以下的3.7亿儿童和青少年中,约3000万人受到情绪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困扰……”。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我国现今约有1.9亿人的神经系统处于失衡状态,神经系统失衡所引发的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每四个人中就会有一个人在其生命的某一阶段曾受过神经系统方面疾病的侵扰。在自杀人群中,有近八成的人患有抑郁症。</p><p>    中国自杀危险因素具有其特殊性,冲动性自杀值得探究</p><p>    中国自杀者的特征被学者概括为:84%生活在乡村;35%从来没有上过学;62%服用农药或鼠药死亡;55%有血缘关系或熟人有过自杀行为;63%有精神障碍;25%有过自杀未遂史;仅7%看过精神卫生专家。这些特征还值得专家们具体探究。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研究还发现,我国自杀行为的一大特点,即病情较重的自杀未遂者在自杀前考虑自杀的时间是:37%不超过5分钟、46%不超过10分钟、60%不超过2小时。这意味着接近一半(46%)自杀者考虑是否选择的时间在10分钟之内。<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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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2 2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class=\"art_title\" id=\"title\">与人类学家谈自杀</span><div class=\"posttime\"><font size=\"2\"><span class=\"art_info\" id=\"readcount\"></span></font></div><div class=\"posttext\"><p><font size=\"2\"><span class=\"art_content\" id=\"content\"><p><font color=\"#0000ff\" size=\"3\">——对话中山大学人类学系陈华教授</font></p><p>冯善书: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会想到自杀呢?<br/>陈华:从人类学的观点看,自杀者可能在适应性方面有问题。</p><p>冯善书:什么叫适应性?<br/>陈华:适应性包括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适应。从机制上,适应可以分为心理的适应,生理的适应,遗传的适应等等。由于我国目前处在快速现代化时期,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因此,有一部分人群容易出现适应不良现象。</p><p>冯善书:农村的自杀群体,如妇女、老人等,此前一直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他们也会对周围的环境不适应吗?<br/>陈华:我国现在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共存,不同的阶层在相互影响。农村的自杀者可能是由于文化变迁引起的。现在农村变化也很快,原来传统的东西或者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东西在消失,新的事物出现了,经济上差距拉大了,就可能出现心理方面的不适应。</p><p>冯善书:据我们调查,农村的老人选择自杀多出于儿女不孝顺,而某些妇女、青少女自杀,却因为家庭暴力,或者遭到亲人的歧视和侮辱。而自杀的手段也是我们在城里所不常见的,如喝农药,上吊什么的,这些现象又是因为什么造成的呢?<br/>陈华: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心理的原因。在社会原因方面,社会的整合与调节有很多不同的机制,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是有差别的。比如,在比较原始的社会,主要靠道德,宗教,舆论等机制来调节社会。但是,在现代社会,还必须有法律等机制来进行调节。比如,不孝的问题,以前是靠邻居的议论,村中长老的压力,或者宗教来进行调节。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这些调节机制的作用已经削弱,而新的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p><p>冯善书:讲到法律机制。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农村,许多纠纷和冲突,常常是法律难以解决的。何况,农村人历来主张“家丑不宜外扬”,就算有矛盾,也不愿意向熟人以外的力量寻找依靠?打官司就更是不可想象的丑事。<br/>陈华:刚才说到,自杀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你提到的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都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这些人在受到家庭暴力或者歧视时,没有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说明他们的意识还停留在传统社会中,还没有建立起现代的意识。从制度上说,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导致一些老人自杀的原因。</p><p>冯善书:作为有现代意识的公民,心理应该具有哪些特点?<br/>陈华:具有现代意识的公民应该有法律意识,懂得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有公益心,关爱他人,这样,当自己遇上困难的时候也会得到他人的关怀。</p><p>冯善书:农村是熟人社会,近十年来,农村的城镇化不断加快,这一发展趋势会否对他们的意识产生影响?<br/>陈华:高速发展的城市化会打破传统熟人社会的格局,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现距离。</p><p>冯善书:在陌生人社会,除了不适应,自杀群体的心理压力,还来自于哪些方面?<br/>陈华:在现代社会中,许多人可能没有人生目标,这些人在生活中如果受到挫折,有可能会自杀;有些人是由于患了抑郁症而自杀;有些人是由于不能忍受病痛的折磨而自杀...原因是多方面的。现代都市,公司、企业不像以前的工厂,专门有人做思想工作,职工家的的鸡毛蒜皮的事都管。因此,现代的公司、企业、学校等单位除了寻求效益之外,还应该使员工有机会多沟通和交流。</p><p>冯善书:近两年,“关爱生命万里行”一直在推动国家有关立法,希望对自杀现象进行干预和预防。您如何看待此问题?所谓的心理干预和预防机制,到底是怎样的?<br/>陈华:我觉得,预防自杀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的机制,比如,自杀求救热线,救助自杀者的机构,防止自杀的教育等,立法也是必要的。心理干预和预防主要是对可能自杀的人群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解决一些实践问题,走出自杀的阴影,重新开始积极的人生。</p><p>冯善书:立法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有人说,自杀,是一个人的自我毁灭,这跟公共无关。总不能让别人为这种人行为承担责任吧?<br/>陈华:我觉得,关于预防自杀的立法的目的不单是针对自杀者本身,而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尽量减少自杀的发生,特别是青少年自杀的发生。<br/>一个社会如果太多的人寻求自我毁灭,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p><p>冯善书:有人说,神棍、仙婆在农村一直充当着农民的心理医生。一些迷信活动,对于缓解农村人的心理压力和减少社会冲突是有积极作用的。<br/>陈华:从人类学的观点看,宗教也是一种社会调节机制,这些活动只要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对社会调节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p><p>冯善书:农村的迷信活动能算是宗教活动吗?<br/>陈华:从人类学的角度看,许多所谓“迷信活动”是一种民间信仰或者原始宗教活动,这些活动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应该允许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在人类学调查中了解到,在贵州这样的边远地区,有些村民患病到医院治疗没有效果时,会请当地的巫医“作法”治疗。巫医治疗可能有某种程度的心理安慰作用。</p><p>冯善书:立法是否要有城市和农村的区别。譬如在农村,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心理医生和心理组织来参与这种干预和预防。<br/>陈华:在农村要注重发挥民间的力量,如长老,热心人,志愿者等。</p><p>冯善书:既然依靠在民间,法律又如何来使上劲儿呢?<br/>陈华: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社会,不能什么事情都靠政府出面。比如环保、建设文明和谐的社区、预防自杀等活动可以让民间的志愿者去做。立法可以赋予民间组织一定的权利和义务。</p><p>冯善书:去年,广州某高校连续发生多起学生自杀事件,您对这种现象有何看法?<br/>陈华:大学生的自杀主要来自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经济压力和情感挫折等。青少年在一起经常会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如果他们议论的话题有积极意义,他们在生活上可能就会比较积极、乐观向上,如果经常议论一些消极或者厌世的话题,就有可能出现集体自杀的行为。像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就曾经引起许多青少年自杀。</p><p><br/><font color=\"#3352cc\">陈华博士,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硕士研究生导师,“健康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解剖学会会员。广东省解剖学会理事。美国“医学人类学会”(Society for Medical Anthropology)下属“人类学与生育理事会”(Council on Anthropology and Reproduction)成员。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 University of Calgary )人类学系访问学者(2003年)。 主要研究方向:体质人类学,医学人类学和体育人类学等。</font></p></span></font></p><p><font color=\"#0000ff\" size=\"3\">——对话中山大学人类学系陈华教授</font></p><p>冯善书: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会想到自杀呢?<br/>陈华:从人类学的观点看,自杀者可能在适应性方面有问题。</p><p>冯善书:什么叫适应性?<br/>陈华:适应性包括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适应。从机制上,适应可以分为心理的适应,生理的适应,遗传的适应等等。由于我国目前处在快速现代化时期,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因此,有一部分人群容易出现适应不良现象。</p><p>冯善书:农村的自杀群体,如妇女、老人等,此前一直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他们也会对周围的环境不适应吗?<br/>陈华:我国现在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共存,不同的阶层在相互影响。农村的自杀者可能是由于文化变迁引起的。现在农村变化也很快,原来传统的东西或者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东西在消失,新的事物出现了,经济上差距拉大了,就可能出现心理方面的不适应。</p><p>冯善书:据我们调查,农村的老人选择自杀多出于儿女不孝顺,而某些妇女、青少女自杀,却因为家庭暴力,或者遭到亲人的歧视和侮辱。而自杀的手段也是我们在城里所不常见的,如喝农药,上吊什么的,这些现象又是因为什么造成的呢?<br/>陈华: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心理的原因。在社会原因方面,社会的整合与调节有很多不同的机制,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是有差别的。比如,在比较原始的社会,主要靠道德,宗教,舆论等机制来调节社会。但是,在现代社会,还必须有法律等机制来进行调节。比如,不孝的问题,以前是靠邻居的议论,村中长老的压力,或者宗教来进行调节。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这些调节机制的作用已经削弱,而新的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p><p>冯善书:讲到法律机制。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农村,许多纠纷和冲突,常常是法律难以解决的。何况,农村人历来主张“家丑不宜外扬”,就算有矛盾,也不愿意向熟人以外的力量寻找依靠?打官司就更是不可想象的丑事。<br/>陈华:刚才说到,自杀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你提到的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都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这些人在受到家庭暴力或者歧视时,没有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说明他们的意识还停留在传统社会中,还没有建立起现代的意识。从制度上说,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导致一些老人自杀的原因。</p><p>冯善书:作为有现代意识的公民,心理应该具有哪些特点?<br/>陈华:具有现代意识的公民应该有法律意识,懂得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有公益心,关爱他人,这样,当自己遇上困难的时候也会得到他人的关怀。</p><p>冯善书:农村是熟人社会,近十年来,农村的城镇化不断加快,这一发展趋势会否对他们的意识产生影响?<br/>陈华:高速发展的城市化会打破传统熟人社会的格局,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现距离。</p><p>冯善书:在陌生人社会,除了不适应,自杀群体的心理压力,还来自于哪些方面?<br/>陈华:在现代社会中,许多人可能没有人生目标,这些人在生活中如果受到挫折,有可能会自杀;有些人是由于患了抑郁症而自杀;有些人是由于不能忍受病痛的折磨而自杀...原因是多方面的。现代都市,公司、企业不像以前的工厂,专门有人做思想工作,职工家的的鸡毛蒜皮的事都管。因此,现代的公司、企业、学校等单位除了寻求效益之外,还应该使员工有机会多沟通和交流。</p><p>冯善书:近两年,“关爱生命万里行”一直在推动国家有关立法,希望对自杀现象进行干预和预防。您如何看待此问题?所谓的心理干预和预防机制,到底是怎样的?<br/>陈华:我觉得,预防自杀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的机制,比如,自杀求救热线,救助自杀者的机构,防止自杀的教育等,立法也是必要的。心理干预和预防主要是对可能自杀的人群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解决一些实践问题,走出自杀的阴影,重新开始积极的人生。</p><p>冯善书:立法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有人说,自杀,是一个人的自我毁灭,这跟公共无关。总不能让别人为这种人行为承担责任吧?<br/>陈华:我觉得,关于预防自杀的立法的目的不单是针对自杀者本身,而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尽量减少自杀的发生,特别是青少年自杀的发生。<br/>一个社会如果太多的人寻求自我毁灭,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p><p>冯善书:有人说,神棍、仙婆在农村一直充当着农民的心理医生。一些迷信活动,对于缓解农村人的心理压力和减少社会冲突是有积极作用的。<br/>陈华:从人类学的观点看,宗教也是一种社会调节机制,这些活动只要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对社会调节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p><p>冯善书:农村的迷信活动能算是宗教活动吗?<br/>陈华:从人类学的角度看,许多所谓“迷信活动”是一种民间信仰或者原始宗教活动,这些活动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应该允许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在人类学调查中了解到,在贵州这样的边远地区,有些村民患病到医院治疗没有效果时,会请当地的巫医“作法”治疗。巫医治疗可能有某种程度的心理安慰作用。</p><p>冯善书:立法是否要有城市和农村的区别。譬如在农村,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心理医生和心理组织来参与这种干预和预防。<br/>陈华:在农村要注重发挥民间的力量,如长老,热心人,志愿者等。</p><p>冯善书:既然依靠在民间,法律又如何来使上劲儿呢?<br/>陈华: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社会,不能什么事情都靠政府出面。比如环保、建设文明和谐的社区、预防自杀等活动可以让民间的志愿者去做。立法可以赋予民间组织一定的权利和义务。</p><p>冯善书:去年,广州某高校连续发生多起学生自杀事件,您对这种现象有何看法?<br/>陈华:大学生的自杀主要来自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经济压力和情感挫折等。青少年在一起经常会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如果他们议论的话题有积极意义,他们在生活上可能就会比较积极、乐观向上,如果经常议论一些消极或者厌世的话题,就有可能出现集体自杀的行为。像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就曾经引起许多青少年自杀。</p><p><br/><font color=\"#3352cc\">陈华博士,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硕士研究生导师,“健康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解剖学会会员。广东省解剖学会理事。美国“医学人类学会”(Society for Medical Anthropology)下属“人类学与生育理事会”(Council on Anthropology and Reproduction)成员。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 University of Calgary )人类学系访问学者(2003年)。 主要研究方向:体质人类学,医学人类学和体育人类学等。</font></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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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2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江门地区恩平市华侨中学学生姚嘉敏

<p>生命往往在无奈与脆弱之时</p><p>会让人觉得它一文不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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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真想死的时候是想不出那么多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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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生,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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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6: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肇庆地区怀集县第一中学学生陈汝平

书生的文章,要好好拜读[s:17][s:17][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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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3 16: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肇庆地区怀集县第一中学学生冯凯达(已认捐)

<p><br/>广宁一14岁男生因剪发纠纷服毒自杀<br/>医院正在全力抢救,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p><p>本报记者 冯善书</p><p>    又一颗星星差点殒落了。<br/>    3月2日,广东省广宁县一名14岁的少年小相(化名),因剪发与家人和老师发生争执,在自家楼顶喝下足足半斤剧毒农药,家长发现后,迅速送往医院抢救。不过,至今还没脱离生命危险。<br/>    3月23日,记者从多方打听到,当地医生曾劝父母放弃希望。半个月前,孩子转院到广州中山二院救治。医生透露,患者现在还上着呼吸机,肺部有感染,撤掉呼吸机后会气促,形势不容乐观。<br/>    小相是广宁县何柱铭中学的学生,以往的学习成绩一般,在全班居中下水平。在老师的眼里,他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孩子,平时不大喜欢跟同学来往。不过,就算这样,终日和学生接触的老师们仍无法理解,这孩子小小年纪,怎会走上自杀这条路。<br/>    小相家离学校只有不到500米的距离。出事当日,妈妈赖秀祥在家做午饭。一点钟左右,孩子在楼上还不肯下来。妈妈只觉得有些蹊跷,但并没想过屋里会有什么事端。<br/>    “小相——”妈妈一边喊,一边顺着楼梯往上走。<br/>    楼上一片宁静。赖秀祥心里嘀咕,这孩子真不像话,妈妈喊着,连应都不应一声。<br/>    于是,她加快了脚步。谁知道,脚刚踏上楼顶,便见到小相口吐白沫地倒在地上,旁边歪歪地放着一瓶平时用来杀虫的农药“氧化乐果”。<br/>    看到这种场面,妈妈差点没晕厥。她大叫着赶紧扑过去,孩子却早已不省人事。<br/>    一个电话,孩子他爸心急如焚地赶了回来,和老婆一块把孩子送到了当地的医院。然而,抢救了3天,仍看不到眉目。3月5日,小相被千里迢迢地转去了广州中山二院,被安排在重症监护室抢救。<br/>   “小相的内部器官已大量坏死,”有经验的医师分析,“就算能保命,以后也麻烦。”<br/>    孩子好好的,为什么会想到走上绝路?<br/>    赖秀祥回忆,事发当日的早上6时左右,班主任张老师突然打来电话,让她督促小相把长头发剪短。中午放学后,小相一进门,自己就叫住他,告知老师的要求,并催他赶快去剪发。<br/>    当时,小相不乐意,辩称,自己已剪了两次头发了,再要求就有点过分了!<br/>    我不相信,过年到开学,都没见他剪过,现在头发都挡住了眉毛,鬓角过了耳朵。不然,老师怎会说。 <br/>    我执意要小相剪。孩子不听,还粗暴顶撞。我便骂了他几句。<br/>    孩子也气了,就独自上了楼。当时,我也没管他,谁知,竟发生了这种事。<br/>  小相的妈妈认定是剪发的事,逼得孩子走上了绝路,所以事后追悔莫及。<br/>   “如果不是老师在电话中说‘如果他再不剪头发,就不要来学校了’这样的话,我们也不会强迫他去剪发。”妈妈明显有点迁怒于老师。<br/>    小相自杀的消息传出后,周围的社会和何柱铭中学都炸开了锅。家长的迁怒,更引发了不少群众对学校现存管理制度的指摘。<br/>    在这场沸沸扬扬的舆论背后,压力最大也许就是小相的班主任张伟林。虽然事后,张老师一口否定自己曾对孩子说过“不剪发就不准来校”的话,而学校领导也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要男生留短发没有什么错,老师提出这样的要求只是按章办事,小相的事纯属意外。但是,各种各样非议,还是让她背上了一层沉重的心理负担。<br/>    3月2日,小相做出“傻事”后,剧毒的农药便无情地摧毁着他的内脏,由此带来的医疗障碍,使得赖秀祥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  <br/>    小相的父亲是下岗工人,在当地给人看门,每个月600元收入;妈妈赖秀祥无固定职业,平时靠打零散工挣点微薄收入。目前,小相还躺在广州中山二院的重症监护室里边,远远没有脱离危险,每天都要七八千元来维持生命。<br/>    家里的亲戚说,仅仅到现在,小相的救治费已花去8万多元,这些钱全靠亲友七拼八凑借来的。赖秀祥说,再这样治下去,都不知还要花多少钱。这么大经济负担,往后可怎么办?<br/>    小相出事后,学校的老师不仅亲自到医院慰问,还送来2100元帮助抢救。然而,面对重症抢救那个无底洞,这笔微薄的援助,只不过是杯水车薪。<br/>    在充分了解小相的病情后,广宁当地的医生认为很难挽回小相的生命,曾劝说父母放弃希望。不过,对父母来说,举债的难受哪里比得上失去儿子的痛苦。所以,他们坚称,只要儿子一息尚存,哪怕倾家荡产,他们也要努力下去。(感谢南方日报赵佳月记者为采访提供帮助)<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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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6: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肇庆地区怀集县第一中学学生甘国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流花静</i>在2007-3-23 15:50:45的发言:</b><br/> 书生,我好想你……</div><p>静版当众表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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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3 16: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肇庆地区怀集县第一中学学生郭晓玲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流花静</i>在2007-3-23 15:50:45的发言:</b><br/> 书生,我好想你……</div><p>我没借你钱吧,55</p>[s: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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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3 16: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肇庆地区怀集县第一中学学生郭迎煊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nda</i>在2007-3-23 16:12:43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流花静</i>在2007-3-23 15:50:45的发言:</b><br/> 书生,我好想你……</div><p>静版当众表白。。。</p></div><p>林经理,你不要瞎起哄好不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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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吻火书生</i>在2007-3-23 16:32:2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nda</i>在2007-3-23 16:12:43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流花静</i>在2007-3-23 15:50:45的发言:</b><br/> 书生,我好想你……</div><p>静版当众表白。。。</p></div><p>林经理,你不要瞎起哄好不好。</p></div><p></p>她姓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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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吻火书生</i>在2007-3-23 16:32:2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nda</i>在2007-3-23 16:12:43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流花静</i>在2007-3-23 15:50:45的发言:</b><br/> 书生,我好想你……</div><p>静版当众表白。。。</p></div><p>林经理,你不要瞎起哄好不好。</p></div><p></p>人家小李子怕你不开窍.[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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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嘛。现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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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2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吻火的写的东西十篇有九篇都是很"尖锐"的话题,ZF应该对你很"重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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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十天</i>在2007-3-25 22:40:53的发言:</b><br/><p>吻火的写的东西十篇有九篇都是很"尖锐"的话题,ZF应该对你很"重视"吧?</p><br/></div><p>怎么会.他们那么忙</p><p>况且,这个也不算尖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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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2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招聘启示]乐助会招聘广州办公室专职社工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生存不单是本能,而是一种义务。例如一个人在遇到生命危险时,下意识地挣扎保存自己的性命,这行为虽是好的,但只是出于本能,而非出于善良的意志,所以不能算是义务。如果一个人尝尽了生命的各种苦头,感到生无可恋,但由于觉得人有义务(责任)生存下去,于是继续忍受痛苦,设法存活,那么,康德认为,这就是真正的生存义务(责任),这样的生存意志才是善良的意志。为什么呢?因为生存是人的本分,如果环境好便活下去,环境不好便放弃生存,这样的意志便是由环境来决定,不是出于主体的自由。有些人遇到困难,解决不了就自杀,甚至连儿女也一并杀害,就是不明白人作为一个主体,有当尽的义务。人不应该随便结束自己的生命。<br/><br/>英国清教徒哲学家洛克清楚地指出,父母给予了人的肉体,但人的“生命”却是来自上帝,因此父母对子女来说是管家而非操生杀大权者,对子女不能施加劳役。在子女年幼时,上帝把儿女托管在父母手中,父母必须好好养育及管教他们。但儿女的生命是独立的生命,父母绝对无权杀害儿女。同理,每一个人的生命是生而自由平等,是独立的,人无权毁灭自己的生命,这生命也是要向上帝负责。如果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这样杀别人与自杀都是违反上帝的旨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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