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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官说法】你发帖子骂我我就告你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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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1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align=center><FONT color=#ff3300 size=5>你发帖子骂我我就告你侵权</FONT></P>
<><FONT size=4>法院认定被告在网上对原告有诋毁、贬损人格的言论,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FONT></P>
< align=center><FONT color=#3300ff size=4>网上发帖惹侵权官司</FONT></P>
<><FONT size=4>原告(被上诉人):姚某某被告(上诉人):崔某某</FONT></P>
<><FONT size=4>原告姚某某系深圳市某医院眼科医生,先后完成过多项角膜移植手术,曾被国内多家媒体采访报道。1999年12月,杨某入住原告所在的深圳市某医院,由原告对其施行左眼球摘除义眼植入术,同时捐献角膜。2003年11月,杨某起诉本案原告及深圳市某医院侵犯知情权造成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驳回杨某诉讼请求的判决,杨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双方于2005年4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姚某某及深圳市某医院一次性向杨某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万元。</FONT></P>
<><FONT size=4>没想到,这一案件了结后,却引发了另一起网络帖子的侵权官司。</FONT></P>
<><FONT size=4>2004年4月6日,被告崔某某在某网站上发表题为《最具爱心人物之一能让人放心吗?能不让人愤怒吗?》的帖子,该文首先引用某报关于原告被评为“最具爱心人物”的报道及该报关于原告的简介,该文后有如下表述“姚某某对我说:‘你给介绍角膜移植者,每个给你500元!’……我认为姚某某的行为失常了!事态后果是严重的!不能再欺骗人民群众了!”此后,在对4月6日帖子的回复中,被告又有以下言论:“深圳某医院角膜科是否承包了?我是决不会容忍‘欺世盗名’的姚某某将‘成为人们新的学习榜样……”</FONT></P>
<><FONT size=4>2004年6月4日,崔某某又在另一网站上发表包含“因为活体捐献角膜志愿者杨某不想为姚某某热衷于的沽名钓誉行为装门面”内容的帖子。2004年6月18日,崔某某在其他网站发帖,该帖包含“姚某某自己说他承包了深圳(市)某医院角膜科室”的内容。在网站其他人对被告发表言论的回复中,有以下内容:“唉,现在医生道德败坏!不知道拿了多少红包,又不知道送了多少红包!世风日下。”</FONT></P>
<><FONT size=4>2004年5月11日,广东省卫生厅向深圳市卫生局发函,内容为将某网站《来函摘报》转去,要求深圳市卫生局对本市角膜捐献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所附《来函摘报》的内容为被告崔某某于2004年4月6日在网上发表的言论。2004年5月29日,深圳市某医院出具证明,说明该院角膜病区未进行承包。姚某某认为,崔某某所发表的言论,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于2004年7月7日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R></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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