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火书生 发表于 2007-3-5 13:27:00

冯善书:中国的NGO为何困惑?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9%" border="0"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tbody><tr><td bgcolor="#f0f0f0"><strong><span class="art_title" id="title">——一场亟待与公众展开的对话</span></strong>
                                </td></tr><tr><td><span class="art_infotitle"></span><span></span></td></tr><tr><td><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body><tr><td><div align="right"></div></td></tr></tbody></table><span class="oblog_text"><span class="art_content" id="content"><p><font face="楷体_GB2312">  五年前的一个清晨,21名来自河北石家庄的坐着轮椅、拄着拐杖的疾人,静静地在天安门广场观看国旗升起,泪水,在脸上流淌,身后,是19名志愿者。<br/>    那是石家庄“爱心互动”助残志愿者组织举办的一次“圆梦之旅”,那些残疾人,多数都是从未走出过家门的重度残疾。十九年来第一次出门的女儿丁玉坤哭着说,这次旅行她经历了人生的许多第一次:第一次旅游、第一次登上天安门城楼、第一次坐地铁、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关爱……<br/>    志愿者也哭了,北京这么近,来看一看却是残疾朋友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此后三年组织者帮助47名残疾人圆了旅游之梦,带来的影响是意想不到的,丁玉坤不仅重拾信心治好了痼疾,还做起了手工编织……<br/>    但是,活动却遭到社会各界的质疑,很多人认为他们更应该帮助残疾人解决温饱问题,花这么多钱带他旅游简直等同于做秀。<br/>    鉴于种种压力,“圆梦之旅”已经停止了两年,两年中越来越多的残疾朋友打来电话询问。志愿者们很困惑,他们哪里做错了?残疾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哪个更重要,究竟谁说了算? (文见《民间》2006年夏刊,作者宋玉红)</font><br/>    <br/>    民间组织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其实不只是“爱心互动”助残志愿者的困惑,而是全国许多民间组织在服务社会过程中面临的普遍问题。<br/>    像温铁军组织的“大学生支农队”、广东的“乐助会”、“木棉剧场”、“南农实验”、“灯塔计划”等,在与民众广泛接触时,都遇到过类似的尴尬。<br/>   “圆梦之旅”的夭折,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深刻的话题。这是一场亟待与公众展开的对话。<br/>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后来在跟笔者的一次交流中,解答了残疾人志愿者上述的疑问。<br/>    贾西津说,慈善组织是把公益资产织成公益事业的编织机,织什么样的图景,组织宗旨就是图样。每个慈善组织都有自己的宗旨,慈善组织有责任按照宗旨去完成公益事业;捐赠者基于对宗旨的认同,予以资金的支持;受益者则是最终的目标群体,是慈善组织存在的目的所在。因而,可以看到,最终的目的在于受益者;政府和社会公众都有权利要求慈善组织合法地应用公益资产(比如,不能贪污、履行承诺等);至于组织运作成本、开展什么项目,只要在其宗旨之下,都是组织可以选择的。当然,如果组织的决策获得公众认可度低,它就比较难获得来自公众的资源,这时组织自然会综合考虑自己的捐赠方、受益者等的需求做出决策。 <br/>    在本案例中,“圆梦之旅”活动不违背助残宗旨,不是滥用公益资产,所以其合法性是没有问题的,志愿者“错”就谈不上了。问题在于,如果他们的资金来于社会捐赠,社会不认可会影响其资金来源。所以,这里涉及的是组织做法与社会认可之间的沟通问题。二者观念不一样,怎么办呢?需要沟通呗。社会质疑是公众表达他们的看法;这时候志愿者组织应该首先做的是表达自己的看法,向社会宣传自己的宗旨,与社会对话。故事的困境是:公众向助残组织表达;残疾人向助残组织表达;助残组织却即无法向公众表达,又没有向残疾人表达。所以,组织成了“接收器”,就只能自己“困惑”了。<br/>    贾西津副教授,可以说很具体地解答了“爱心互动”助残志愿者们心中的问题。不过,听完她这段话,我们的话题却还远远没有结束。<br/>    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给予和某些公众(不包括直接受益者,如案例中残疾人)的期待为什么会存在如此明显的落差?除了刚才贾西津说到的沟通问题外,还有哪些我们没有认识到的因素,譬如,到底是民间组织出了问题,还是某些公众在考虑问题是出了差错?<br/>    要回答以上几个问题,似乎还得从民间组织的身世渊源说起。<br/>    社会上出现这么多草根NGO,它们到底从何而来?是政府拿钱办的吗?不是。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br/>    熟悉“乐助会”、“爱心互动”和“南农实验”这些组织背景和历史,或看过它们简介的人都知道,它们是依靠社会某部分热心人士捐款资助,由志愿者自发成立的。他们根植于社会最底层的群众,对服务社会和维护公共利益有着执着和永恒的理念。他们的背后没有官方的支持,更不代表全国人民的意愿,他们只是社会上某部分群体的选择。<br/>    “乐助会”、“爱心互动”、“灯塔计划”这些组织的行动显示出,他们一直在无偿向社会提供各种特色服务,对象则是社会上不特定多数的人群,一般为弱势群体。因为在服务过程中,它们不跟跟受益方发生任何的利益交换,所以被尊称为纯民间的公益组织。<br/>    以政府机关为代表的官方组织,与NGO的身世来源和性质则大不相同。政府是拿纳税人的钱办的,宪法都有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讲,官方组织不仅要为民众办事,且万一做得不好,民众不满意,还可以指责它,甚至通过代议制度换它的人,甚至取消它。<br/>    由此可见,官方组织和民众的关系,与民间组织和民众的关系是不同的。民间组织和民众,只有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官方组织和民众,不仅有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且有制约和被制约的关系。<br/>    搞清楚了这层关系,其它问题就好解决了。孩子是谁生养的,他自然要听谁的话。这又好比我们到商场买米,销售却给了一本书,我们会说:“哎,你给错东西了,我要的是米,你得换,否则不给钱。”商场和我们是交易的关系,所以我们这样说不但没有错,而且非常正确,这叫依法维权。但是,如果我们在街上碰到某个文学社,把社员自己花钱出的书免费赠给大家看。我们在一旁看了,说:“老百姓现在生活都成问题,你们还是直接派钱派米吧!”听了这话,我们会觉得有意思吗?<br/>    至此,民间组织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大概可以迎韧而解了。按贾西津所长所说的话,只要不违反他们当初对捐资人的承诺,也就是所谓的组织宗旨,他们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至于捐资人是否满意,因为直接关系到他们将来是否能够继续获得支持,所以他们自己心里是有算盘的。<br/>    强调民间组织与公众的关系,并不是说,民间组织在向社会给予时,完全不用考虑公众的需要和想法。相反,搞好每一次社会需求的评估,是民间组织运作的必经程序,这也是维系其自身公信力的重要保证。问题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其群体结构必然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的社会群体则联结着不同的利益需求。任何民间组织,哪怕是官方组织,都不可能完全满足所有社会群体的需求,它甚至无法满足某一社会群体的所有需求。社会的多样性,决定了民间组织的多样性。这几乎是一个常识问题。<br/>    当社会向某些民间组织的宗旨和价值定位提出要求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尊重民间组织的自我选择。因为对民间组织个性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其他不同利益群体的尊重。<br/>    最后,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圆梦之旅”等组织目前所遭遇的困境。<br/>    近些年来,执政党一再强调,我国要建立现代的服务型政府。不可否认,这一目标的背后,其实正隐含着以往政府服务不到位的现实状况。官方组织满足不了的民众期待,自然寄望于那些与民众距离更近的民间组织。只不过,民间组织只是在整合民间零散资源来办事,力量是有限的,如果政府的职能部门长期缺位,单靠民间组织来弥补,肯定有着无力承受之重。<br/>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期待民间力量快点茁壮成长,但另外,还必须继续督促政府加强对民众的服务,特别是在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一定要强调政府的义务和官员的责任。因为民间组织,毕竟只是政府的一种有益补充。</p></span></span></td></tr></tbody></table>

叶巧舟 发表于 2007-3-7 17:22:00

<p>这又好比我们到商场买米,销售却给了一本书,我们会说:“哎,你给错东西了,我要的是米,你得换,否则不给钱。”商场和我们是交易的关系,所以我们这样说不但没有错,而且非常正确,这叫依法维权。但是,如果我们在街上碰到某个文学社,把社员自己花钱出的书免费赠给大家看。我们在一旁看了,说:“老百姓现在生活都成问题,你们还是直接派钱派米吧!”听了这话,我们会觉得有意思吗?<br/>=====================</p><p>这个比喻就很形象了,不错,茅塞顿开</p>

叶巧舟 发表于 2007-3-7 17:22:00

<p>这又好比我们到商场买米,销售却给了一本书,我们会说:“哎,你给错东西了,我要的是米,你得换,否则不给钱。”商场和我们是交易的关系,所以我们这样说不但没有错,而且非常正确,这叫依法维权。但是,如果我们在街上碰到某个文学社,把社员自己花钱出的书免费赠给大家看。我们在一旁看了,说:“老百姓现在生活都成问题,你们还是直接派钱派米吧!”听了这话,我们会觉得有意思吗?<br/>=====================</p><p>这个比喻就很形象了,不错,茅塞顿开</p>

康师傅 发表于 2010-1-20 20:21:00

NGO应该是政府的后补力量,也应该得到民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只是政府虽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却并不完全的去承认NGO的存在,而民众同样也对许多的NGO持怀疑的态度。

刘仁峤 发表于 2015-2-28 22:13:45

再次学习,温故而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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